监督抽检|严标准 高质量 勇担当 扎实推进化妆品检验工作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连续两年获表彰

  • 2021-03-30 10:47
  • 作者: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山西省所)地处内陆欠发达省份,在外部经济环境和内部设施条件均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制定并遵循“检验立所、科研强所、标准兴所”十二字工作方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质量评比中获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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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检验人员正在对化妆品监督抽检防晒类样品进行检测。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供图


  加强能力建设 夯实工作基础


  山西省所始建于1953年,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是省级食品药品综合性检验机构,主要承担食品、药品、生物(血液)制品、药包材、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验、注册检验、强制检验、复验、委托检验以及国家和省级计划抽检工作。


  面对人民群众对化妆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山西省所在化妆品监督抽检方面不断强化专业力量,增加抽检设施,持续提高监督抽检水平。2009年,山西省所首次通过资质认定,是全国较早获得化妆品资质的省级所之一,并始终坚持检验技术参数拓展,到目前为止已取得技术参数498项。2011年1月,山西省所独立设置化妆品检测室,是全国较早单独设立专业技术科室的省级所。


  为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山西省所组织全体人员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下发的《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手册》学深悟透,对抽检方案中的工作要求、检验流程、数据报送及国家抽检电子报告签章系统等具体实施细节进行专项培训,明确部门与人员责任。按照工作手册要求,制定所内关于化妆品监督抽检的检验手册,对可能遇到的包括应急处理、日常监督、标准规定、报告发放及问题界定等做出精准预判和规定,从而为提升监督抽检工作进行良性引导。


  积累实战经验 提高科研水平


  自2010年起,山西省所全程参与了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共计完成检品4320批次。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承担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本级专项监测工作,涉及护肤类(面膜)化妆品专项应急检验监测工作、网络销售化妆品专项风险监测工作、气垫粉饼和BB霜专项风险监测工作。2015年至2020年,连续6年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指定为全国化妆品监督抽检复检单位,先后完成复检任务15批次,复检结论准确可靠,受到了初检单位、企业和中检院的高度认可。


  山西省所积极参与顶层规划设计工作,全程参与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体例制定、方法整理、统稿校稿等工作,独立承担了18个理化检验方法的修订任务。


  同时,山西省所还先后自主完成建立化妆品中普鲁卡因胺等7种组分的检验方法,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修订和化妆品中甲醛、甲醇、铅、镉四个检验方法的完善工作,并承担兄弟单位起草的15个检验方法标准复核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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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化妆品检测室人员正在分析检验检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讨论探索性研究的思路。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供图


  强化责任担当 提升工作质量


  山西省所虽然在经济条件和硬件设施上有些不足,但是,在接到化妆品抽检任务后,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发扬“做一次、争一回、拼一把”的担当精神,恪尽职守,想方设法,尽全力把工作做好。


  为全面加强质量控制,山西省所在对待不合格和边缘数据方面,通过制定“三有四换一评价”工作要求,确保复检样品检验数据和结论准确可靠,并高度重视质量控制,确保数据准确可溯;在严把检验报告质量关方面,实施“检验员初审、科室经验丰富人员校核、科室主任审核、业务科审核、授权签字人签发”五级把关制度,确保出所报告样品信息、检验依据、判定依据、检测数据、检验结论等准确无误;在把控信息传递方面,要求个人对填报结果进行反复核实,并对填报结果进行交叉核对,确保上传数据准确可靠。连续两年经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上传的检验报告,未发生1例数据退修改。


  在此基础上,山西省所坚持做好“两个高度重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开展探索研究,认真积累日常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项目设置存在的问题、检验方法存在的缺陷以及限值设置存在的不足等,不断完善修订现有检验标准,摸索建立新的检验方法;坚持把探索性研究做精做细,对遇到的任何细节性问题都要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并通过资料检索、实验操作、专家评估等方式逐一解决。二是高度重视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分析报告撰写,提早着手进行质量分析报告撰写工作,比规定时间提前近一个月,此外,积极组织全体一线工作人员对检验数据进行整理,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分析和报告撰写,邀请具有丰富统计分析和报告撰写经验的专家对报告初稿进行评估指导,进一步丰富报告内容,提升技术含量。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化妆品新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山西省所将按照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提出的“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严格执行抽检方案和抽检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别样品的检验和数据报送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探索性研究,力争在监督抽检工作质量方面交出满意答卷!(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供稿)


(责任编辑: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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