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严保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安全

  • 2021-06-08 16:23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6月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进展情况。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炳勇出席发布会并介绍山东省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安全相关措施。


  林炳勇表示,山东省开展大规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以来,山东省药监局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各项工作。


  山东省药监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确保部署落实到位。该局认真落实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抓好疫苗质量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同时,各级药监部门与同级卫健部门密切协作,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山东省药监局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联合印发相关工作方案,严格新冠病毒疫苗流向管控,严防疫苗非法流出和非法贩卖;各地市场监管局与同级卫健部门强化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接种点设置使用和疫苗购进、分发、接种等情况,确保“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质量监管就跟到哪里”,还配合做好疫苗供应保障、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等工作。


  在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检查方面,山东省药监局将督导检查与监督检查两手抓。4月下旬至5月中旬,山东省药监局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组成4个督导组,对16市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当地监管部门并由其监督整改到位,督查结束后及时将督查情况及问题不足通报省卫健委。同时,该局指导各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全覆盖监督检查,截至6月6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派出检查人员4.3万人次,检查疾控机构、接种单位1.6万家次。


  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山东省药监局要求各市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严格冷链管理,督促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疫苗配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冷链设施设备,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规定的温度环境内储存、运输。


  下一步,山东省药监局将持续强化冷链管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强化协作配合,指导各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检查分局在6月底前对辖区内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和疫苗配送企业再进行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坚决守住疫苗安全底线。(齐桂榕)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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