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泽议)近日,四川省药监局就《四川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19日(不包括)。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及《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关于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管理的规定,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四川省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条,包括总则、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程序、注册变更备案管理程序、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管理、变更事项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按照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指导原则明确的,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实施的药品上市后报告类变更、备案类变更等药品上市后变更事项,以及经持有人与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沟通交流,确认属于报告类变更、备案类变更等药品上市后变更事项。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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