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三分局“不见面”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

  • 2021-08-25 11:19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三分局(以下简称三分局)立足区域设置特点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面推动“零接触”“不见面”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


  三分局的管辖范围辐射淄博、东营、滨州三地,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跨区域流动,更好服务企业发展,三分局按照沟通零距离、办理零接触、把关零容忍的要求,全面推动“不见面”审批。该局监管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企业交流,利用邮寄、邮箱等方式接收申请材料。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三分局结合企业日常监管及整改复查情况,开展“马上就办”和“零接触”网上办理,为企业提供便利。


  程序的简化并不代表标准的降低。三分局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对出口企业进行严格监管,要求企业在药品生产出口过程中,保证出口药品质量合规并符合进口国家(地区)以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严格按照进口国家(地区)注册标准或核准的工艺组织生产,严控产品生产全过程和出厂检验,严禁出口药品在国内销售;严格规范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的出具和管理,对不符合药品GMP要求或不符合出具证明条件的,注销相应药品出口销售证明。


  截至目前,三分局今年共办理药品出口销售证明73份,提高了办事效率,获得企业好评。(齐桂榕)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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