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2021-08-27 19:31
  • 作者:
  •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8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全文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提升医疗美容广告监管规则的科学性、规范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依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研究起草了《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gsjd@samr.gov.cn,邮件主题注明“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反馈意见”;


  2.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邮编: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6日。


  附件: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8月27日



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