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榜单|8月22日—8月28日周榜揭晓

  • 2021-08-30 10:42
  • 作者:鞠一楠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8月29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周榜,该榜单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排行周榜(8月22日—8月28日)如下:


  “浙江药闻”排名第一,“广东药监”排名第二,“湖北药监”排名第三。


  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众号分别是:“山东药品监管”“吉林药监”“甘肃药品监管”“河南药品监管”“四川药品监管”“新疆药品监管”“上海药监”。


榜单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显示,排名第一的“浙江药闻”,8月25日推送文章《药品安全智慧监管“黑匣子”应用在全省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作演示汇报》获得较大反响。今年以来,浙江省药监局借鉴民航“黑匣子”理论,建设药品安全智慧监管“黑匣子”应用,开发四大场景,将其打造成数字化驻厂监督员,对药品企业进行全覆盖、全天候、全自动的非现场智能化监管,探索一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数字化路径。文章一经发布便获得较高关注,成为当周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阅读量最高的文章。


  当周“浙江药闻”推送的文章《省药监局召开2021年二季度局务会议暨廉情分析会》发布后也获得较大关注。8月24日,浙江省药监局召开2021年二季度局务会议暨廉情分析会,传达学习了省政府第九次全体会议和全省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通报二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重点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明确部署。


  排名第二的“广东药监”,8月23日推送图文信息《重要通知!广东省居民购药指引2.0版来了!》,发布后获得广泛关注与好评。广东省药监局为进一步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优势,方便居民在零售药店购药的安全、可及,并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在零售药店购药行为,特别在此前发布的《广东省疫情封闭封控区域零售药店“哨点”监测预警工作指引》和《广东省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在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行为规范指引》基础上,优化制定了《广东省居民在零售药店购药行为指引(第二版)》。另外,“广东药监”当周推送了关于《广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发布与解读的两篇文章,也获得较大关注。


  “湖北药监”8月26日推送文章《省药监局出台“十条禁令”》,发布后获得较高关注与好评。日前,湖北省药监局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和省纪委监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治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综合各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将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权限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下放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为切实做好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和监管工作,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做好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该条信息备受药监系统关注,被“安徽药品监管”“山西药品监管”“江西药品监管”等公众号转载。同时,多家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当周都转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发布的信息。


  此榜单的监测时段为8月22日—28日,相关数据截至8月28日24点。公众号排名根据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于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数据滚动更新,相关排名会根据时间产生变化。(鞠一楠)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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