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品类投诉举报移交市场监管局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自2021年9月10日0时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类政策法规咨询、举报投诉和“接诉即办”等方面事务性工作全部由北京市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承担,北京市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不再承担上述职能。
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安排,北京市药监局近期完成了此次直属单位改革。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匿名评论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
未主动提醒 诱导超量点餐 北京曝光餐饮浪费...
非油炸不一定更健康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肉松、肉粉松,别...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