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2021-11-05 20:29
  • 作者:谯英固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西省药监局印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山西省药监局机关有关处室、山西省药品检查中心、山西省药品审评中心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目标要求和“三无”“三可”(“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对标国内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省(区、市),着力解决药品监管领域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优化药品监管领域营商环境。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行动自2021年10月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优化提升三个阶段。10月31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夯实工作责任,深入宣传发动,畅通企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广泛收集市场主体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改革推进情况;针对政务服务“好差评”通报等反映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企账,深入查找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薄弱环节。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优化提升阶段,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标准,建立预防长效机制,推动实现企业反映问题有效解决,营商环境整体有效提高。


  《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主动谋划,着力推动药品监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二要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好工作进展情况、问题清单、整改台账等信息报送,重大问题随时报告。三要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谯英固)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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