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通告3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 2021-11-15 11:45
  • 作者:
  •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11月15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3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86号)》。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3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86号)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洁染发膏(自然黑色)等33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其中14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签上标示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否认生产或者进口过上述产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责成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4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示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是否实际生产或者进口上述产品作进一步调查;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33批次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3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86号通告附件.xls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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