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C为中药临床研究保驾护航

  • 2021-12-13 11:06
  • 作者:郭婷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中国中医科学院王永炎院士、王忠教授团队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陈韵岱教授、董蔚教授团队合作,协同华大基因研究院、东南大学及全国31家医院,历经10年完成了国家“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课题——丹红注射液Ⅳ期临床试验研究,研究结果发表在《自然》杂志旗下的《信号转导与靶向治疗》(影响因子:18.187)。


  成立临床研究数据监查委会(DMC),为整个研究提供全方位的质量保障,是丹红注射液Ⅳ期研究设计一个重要亮点,也为该临床试验的成功提供坚实支撑。


  “该研究设计与国际标准接轨,采用适应性设计,试验期间开展了期中分析。在期中分析时,DMC提出对初始方案的样本量进行调整的建议并被申办方采纳,保证了试验的顺利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副所长王忠教授表示,中药临床研究决策与数据监查有着密切的关系,DMC的建立须得到更多重视。


  保障受试者安全 节约成本和资源


  DMC是指独立于组织者、申办方和研究者以外、具备相关安全监测与评价、统计学、流行病学、临床医学等涉及多学科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临床研究中包括受试者安全性在内的各种风险进行监查,并动态审查和评估累积安全性/疗效终点数据、维护研究的科学性与伦理性的独立专家团体,对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保证临床研究的质量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临床试验开始时,对研究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认识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有些研究的周期相对较长,如果能够在试验结束之前就发现研究药物的疗效或毒性作用,并及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试验以及如何进行,不仅能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利益,同时也能节约时间成本和资源。”王忠表示。


  自20世纪60年代初期以来,DMC开始逐步应用于临床试验领域。为了对DMC操作进行规范,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和欧洲药品管理局(EMEA)于2005年和2006年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操作指南。


  “近年来,随着我国药品监管机构对药物临床试验监管力度逐步加强,为进一步保证受试者利益、确保研究科学性与合理性,DMC也被引入我国相关注册法规技术指导原则中。”王忠介绍。


  2015年,国家药监部门发布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提出“申请人设立一个独立的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定期对研究进展、安全性数据和有效性终点进行评估”;2016年,《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技术指南》等也提出应考虑建立DMC;2020年4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提出“申办者可以建立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以定期评价临床试验的进展情况,包括安全性数据和重要的有效性终点数据”。


  2020年9月23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监查委员会指导原则(试行)》。“该文件的发布为保护临床试验受试者权益和安全、保证临床试验质量和效率树立了鲜明导向,昭示着临床试验监查新时代的到来。”王忠欣喜地说。


  中药临床研究引入DMC 推动高质量临床研究


  中药新药的研发与注册依赖于对中药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准确评价,同时中药的安全性一直是广受关注的问题。而真实、规范、完整的临床试验数据,是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源头保障。


  王忠介绍,由于中药成分复杂,导致临床疗效多表现为“多作用靶点、低效应强度”,因而导致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呈现较多的测量偏倚。在中药临床研究中引入国际通用的全过程、全覆盖、全跟踪的动态临床研究数据监查方法,并推动其在中药临床研究中的广泛应用,对于建立完整的中药临床研究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中医药临床研究质量、使中医药临床研究质量尽早达到国际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早在2006年,王忠就开始将DMC规范流程引入中药临床研究,依托“地奥心血康胶囊治疗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在引入适应性设计的基础上,王忠团队组建了该研究的DMC,在期中分析时给出扩大样本量的建议,保证了研究的顺利进行及结果的可靠性,研究结果发表在国际期刊上。


  “该研究在期中分析后及时采纳DMC扩大样本量的建议,保证了研究的顺利进行。这个过程,我体会到DMC的核心价值和操作规范,为我们探索DMC在中医药临床研究中的规范化应用,拓展DMC的应用范围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王忠表示。


  之后,王忠团队先后开展了十多个中成药品种的DMC工作,涵盖注射液的四期临床研究、药品不良反应的集中监测以及证候类的中成药的临床评价与定位等多个层面,在DMC工作的支持下,相关研究方案及结果发表SCI论文6篇。


  王忠坦言,并不是所有的临床研究都必须建立DMC,需权衡研究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决定是否需要设立DMC。他解释道,大样本、观察周期较长、多中心的研究;采用了适应性设计需要进行期中分析的研究;干预措施或治疗方式存在潜在风险的研究;研究中纳入儿童、孕妇、高龄者等弱势受试者的研究等,申办者应考虑设立DMC。


  “DMC在做出决策并给出建议时,始终从有效性、安全性角度综合权衡研究干预措施的效益-风险关系。基于决策的建议是否被接受,也是由申办者决定。”王忠介绍,一般而言,DMC可向申办者提出按原方案研究继续进行、进行较大或较小修正后继续研究、终止研究等建议。


  实现中药DMC本土化 亟待建立人才队伍


  通过研究大量的国外相关文献,结合工作实践,王忠又有了更深的思考。“不同国家颁布的DMC指南或规范运行的重要原则与程序上基本相同,但不同地域或不同的临床研究中DMC操作和运行的方法却有差异。中国不能照搬国外经验,而应该根据中医药行业特点及我国临床研究的基本现状灵活变通,实现DMC技术规范的本土化。这对于建立完整的中医药临床研究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中医药临床研究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6年,在申春悌、王忠及有志于DMC工作的多领域专家的共同努力下,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临床研究数据监查工作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整合多学科学术力量,搭建国内外学术平台,进一步强化临床研究的过程管理规范,提高临床研究质量,在国际上更好地表达中医药的临床研究成果为宗旨,开展了各项卓有成效的工作。


  2019年10月,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中医药临床研究数据监查技术规范》。“这是国内首个中医药临床研究数据监查委员会的团体标准。该《规范》的发布填补了我国中医药临床研究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空白。”王忠说。


  但在王忠看来这并不是终点,他把更多的目光放到了仍需提升的领域。“目前,DMC的运用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本土临床研究中,DMC体系尚未得到广泛推进,对其在保证临床试验研究结果的真实性、控制偏倚的举足轻重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认识,需进行更多的推进工作。”王忠说。


  人才培养也是王忠关注的重点。由于临床数据监查工作的复杂性及专业性,强化DMC技术队伍的建设是提升其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根本所在。而我国合格的DMC成员还较少。因此,组织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临床设计的人员开展DMC培训,培养一批合格的DMC人才队伍,建立DMC专家库,将是DMC工作有效推进的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以标准化的操作指南为支撑,以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临床研究数据监查工作委员会为依托,进一步形成系统的DMC成员培训课程,积极推进我国DMC相关培训工作的开展,为我国DMC人才队伍的建设做好人员储备。”王忠如是表示。(郭婷)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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