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吉林检查分局出台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九项措施

  • 2022-01-07 15:57
  • 作者:叶阳欢 孙蓉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月6日上午,吉林省药监局吉林检查分局召开2022年首次开放日暨《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九项措施》(以下简称(《九项措施》)发布会,旨在全面落实吉林省医药强省建设大会精神,推动“十四五”期间全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图为发布会现场。

图为发布会现场。


  《九项措施》明确,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措施,对细贵中药材监投及省药监局委托的变更核查、注册核查、换证检查等工作,依企业申请,免预约,申请即办;对新增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在市场前景、产业政策、前期设计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充实扩大“吉林检查分局普法宣讲团”,为辖区企业开展普法和技术指导服务,提升全行业的守法意识和守法能力。面对辖区企业开展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帮扶活动,助力把好“原辅料入口”和“产品放行出口”两个关键点质量安全。积极构建政研企三方合作平台,促进产教融合和研企合作,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项目研发、一致性评价等与高校、科研单位对接;为高校、科研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科研成果转化、中试项目等与重点企业对接。


  《九项措施》强调,要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实施医药行业风险监管和预警制度,对重点企业和高风险品种实施重点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增加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召开专题风险研判会,向相关企业提示风险,最大限度地防止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综合运用法律手段,采取非现场监管、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等方式方法,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约谈、告诫等行政措施,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对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和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严格守法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多年未出现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实行“日常检查零打扰”,鼓励优秀企业高质量发展。


  《九项措施》提出,要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行政检查和执法办案,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客观、理性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同时,创新政企沟通机制,建立常态化意见建议征集平台。设立吉林检查分局公共邮箱及时征集企业对产业发展和监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局长信箱,开展“企业评议监管人员活动”,定期向企业下发调查问卷,请企业对吉林检查分局监管和执法工作进行评价,对每名监管人员的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进行评议和监督。


  会上,还全面回顾2021年分局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科学谋划2022年工作任务,厘清工作思路;详细解读了《九项措施》具体内容;发放问卷调查表,邀请企业对吉林检查分局工作满意度、分局干部满意度进行评议,并征求企业的意见建议;设药品生产、医疗器械、化妆品分会场,由吉林检查分局相关人员接待企业咨询答疑。(叶阳欢 孙蓉)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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