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出台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2022-01-12 16:12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临沂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被列入“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背景下,《措施》的出台旨在抓住发展机遇,解决该市医药产业当前面临的产业集中程度不高等问题,加快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化医药产业新体系,打造竞争新优势,实现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共包含14条支持措施,重点用于创新研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药产业现代化、医疗器械创新、特医食品、产品市场开拓、创新产品应用支撑、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等十个方面。


  《措施》鼓励创新研发,提出对在该市实现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首仿药,每个品种分别给予3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的资助,对国内前3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给予200万元资助,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推出一批疗效好、市场前景大的新产品。对于医疗器械创新,《措施》提出对新注册并在该市结算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每个品种予以5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资助。同时鼓励企业积极研发创新医疗器械,对在该市产业化的二类、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每个品种分别予以50万、100万元资助,以激发医械产业的创新活力。


  《措施》不仅对创新产品的研发环节给予资金支持,还强化创新产品应用支撑,明确鼓励将医药产业新成果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完善“卫健—医保—企业”面对面机制,引导该市优质创新产品进入本地医院等。《措施》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对具备GLP、GCP资质的机构以及药物中试基地、CRO、CMO、CDMO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吸引资本参与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医药全产业链的创新服务体系。


  在中药产业现代化方面,《措施》鼓励企业进行中药二次开发,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企业参与经典名方物质基准标准研究,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标准煎液”标准中被标注为起草单位,且相应制剂在该市实现产业化后,每个品种可获得200万元奖励;市内企业中药产品质量标准新入选中国药典、获得国家药监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及质量标准并生产结算的,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奖励。


  在产业园区建设方面,《措施》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开展跨区域园区共建。对特色产业园区给予资金和土地等方面的倾斜支持,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园区用地。对医药产业发达城市(园区)在临沂市合作共建的园区,在明确招商质量、亩产效益、专业运营的基础上,对土地供应、能源保障、财税分成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共建保障力度。


  此外,《措施》还对特医食品发展、产品开拓市场、加强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力度等方面给出具体支持举措。《措施》自2022年1月7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齐桂榕)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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