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将有力提升药品连锁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 2022-04-20 14:53
  • 作者:陈海荣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4月20日,广东省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亮点举措和预期效果等。广东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振出席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2021年8月,广东省药监局启动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办法》修订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守住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底线的原则。《办法》明确连锁总部对药品购进、存储、配送、销售等全程管理的责任,加大对连锁总部落实管理责任的监督。二是坚持鼓励引导连锁经营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办法》鼓励药品零售规模化经营,降低市场经营成本,提供优质药学服务等政策,有利于推进连锁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规定,连锁总部必须对配送的药品渠道、安全负责,符合“七统一”规定等等,以防范药品零售企业野蛮生长、无序竞争。三是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办法》考虑市场发展新变化和药品经营安全的保障两方面因素,在两个方面做出充分的权衡和融合。四是坚持推进企业诚信经营的原则。《办法》对连锁企业的发展提供多项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解决难点和堵点问题。


  《办法》明确连锁经营这种行为、方式,认可加盟行为并明确将遵循“七统一”管理规定加盟店纳入零售连锁门店管理是《办法》修订的核心和创新。“七统一”即同一总部管理,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即实施统一企业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计算机系统、统一人员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


  《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提升药品连锁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六个有利于”:一是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拓宽了连锁企业配送渠道,增加连锁企业药品销售市场份额,加盟药店可以利用连锁企业的多项赋能,连锁企业和加盟药店之间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率水平和零售药店规范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全省药品零售连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发展;二是允许连锁总部集中储存、包装、发运其直营连锁门店网络销售的药品、直营门店之间调拨药品,有利于降低连锁企业药品流通的成本,推动药品网络销售加快发展,方便消费者购药;三是给予诚信守法企业政策便利,优化行政审批工作程序,有利于连锁企业兼并重组,提高集中度,做大做强;四是增加连锁企业委托配送药品企业的家数,消除连锁企业药品配送的区域障碍,有利于连锁企业突破发展的地域制约,更好地满足消费者购药需求;五是简化连锁企业和连锁门店的开办许可程序,大大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快速发展;六是完善全省药品监管系统的许可数据管理,减少企业多地提交资料和报送数据,有利于提高全省零售连锁融合监管效能,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陈海荣)


(责任编辑:常靖婕)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