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

  • 2022-05-21 11:58
  • 作者:付佳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四川省药监局出台《四川省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全省检查员管理。《办法》对检查员队伍的规划管理、序列与层级、遴选和聘任、调派使用、教育培训、考核和奖惩、管理与监督以及经费保障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检查员队伍建设由四川省药监局总体规划,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具体负责检查员库的建立和管理,负责推荐国家级检查员,承担检查员遴选、培训、准入、考核、评级和退出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支持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省级检查员遴选,督促检查员参加省级检查任务、履行职责和参与培训。


  《办法》指出,检查员分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3个检查序列和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4个层级。各级检查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称、专业工作经验、现场检查能力等方面条件。例如,高级检查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职务职级,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中级检查员工作经历等;专家级检查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应职务职级,具有2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高级检查员工作经历等。


  《办法》还规定,检查员调派使用情况将纳入检查员及其所在单位考评内容,根据年度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记录,对检查员检查能力、工作实绩、工作质量、服从调派、守纪和培训等情况进行考评。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多次参与紧急调派任务、在重大任务和关键时刻勇于担当、发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检查员及其所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付佳 杜然浩)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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