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诊断与治疗操作规范四大要素—— 理、法、方、药

  • 2022-11-21 10:09
  • 作者:韩德承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在中医药学的理论中,有“理、法、方、药”的论述,是中医学关于诊断与治疗操作规范的四大要素。


“理”是指根据中医学理论对病变机理作出的准确解释,是中医药学科的理论根基。中医学认为,人体是一个以五脏为中心的有机整体,通过经络、气血等途径,与四肢百骸、五官九窍等建立密切联系。人在健康情况下,机体呈现“阴平阳秘”状态。而一旦遇邪气侵扰,在正邪相争的过程中阴阳失去平衡,此即为发病状态。如风寒型咳嗽,其发病过程为风寒袭肺,肺失宣肃,肺气上逆而咳。根据一个病变的相关信息,如主症、体征、病机、病因、特殊表现即可确定相应“病”的诊断,通过归纳、分析,辨别疾病的病因、病性、病位及邪正之间的关系,进而概括、判断为某证,这就是中医学说“理”以揭示疾病本质的特有方式,也是“治病求本”的具体要求。


“法”,即法则,指针对病变机理所确定的相应的治疗法则和方法。治疗法则是根据病证的特点,确立适用于一种疾病或一类病证的治疗方法。如内科病证中感冒的“解表达邪”,胃痛的“理气和胃止痛”,泄泻的“运脾化湿”,黄疸的“化湿邪、利小便”,血证的“治火、治气、治血”,消渴的“润燥清热、养阴生津”等。治病方法是根据对“证”的归纳分类制定的,如实则泻之、虚则补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等。在张仲景撰《伤寒杂病论》之后,汗、吐、下、和、温、清、补、消中医治病八法便由此确定。通过对《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方剂及其所治病证的实例,人们可以明白中医学是用什么方法治病及治病的思路是什么。一般来说,一个病证完整的治疗方案应包括治本与治标两方面。治本之法,着眼于解决病变的主要矛盾,要求“据证立法”;治标之法,则着眼于解决病变当前的主要痛苦,可理解为对症治疗,如止咳、止痛、止泻、平喘、安神定悸、利胆退黄、利水消肿、舒筋通络等。


“方”,即方剂,是根据治则治法选择最恰当的代表方剂或其他治疗措施。根据病情的需要将不同的药物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在一起,称之为君、臣、佐、使,力求既能突出主题,显现出协同作用,又能物尽其用,扬长避短,即所谓“方有合群之妙用”。方剂是中医学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方从法出”“方即是法”及“方随证设”的说法,都充分说明了方剂与证候及治法之间的密切关系,即方剂的组成一定要契合中医学的发病与治疗原理。中医学历代医家通过用心体会、反复验证,创制出了众多方剂,这些都是临床经验积累的结晶,值得借鉴学习。当然,这些曾经的验方,甚至是秘方,都有着明确的适应证,因此欲取其效验,必须要辨证准确,用之得当。


“药”,顾名思义,就是治病的药物,是组成方剂的基本元素,是对方剂中药物君、臣、佐、使的配伍及其剂量的最佳选择。中药取材于自然界中的植物、动物与矿物,属天然药物。由于禀承不同、成分有别而具有“四气”(寒、热、温、凉)及“五味”(酸、苦、甘、辛、咸)之偏,藉此可以用来纠正疾病之偏,因此中药治病的原理可以概括为“以偏纠偏”。古人云“药有个性之专长”,即每味药都有性味、归经及功能等方面的特点,只有做到谙熟个性,知己知彼,才能用药如神,达到“药中肯綮,如鼓应桴”的效果。由于每一味药物的个性不同,配伍之后发生的变化又千差万别,因而为中药的临床应用积累了异常丰富的用药经验,也留下了广阔的体验和感悟空间。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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