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一药店抗原试剂盒进销差价率高达273.9% 拟罚20万元

  • 2022-12-11 10:40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12月10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拟对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一案,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12月3日,北京市调整“四类药品”购买措施后,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四类药品”及抗原检测试剂盒等疫情防控用品价格执法检查力度。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网络平台、大型药品经销商等2000余户药品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引导企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12月7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立案调查。经查,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期间,当事人在某平台销售复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规格为25人份/盒),标价229元/盒,进货单价分别为61.25元/盒、67.5元/盒、75元/盒,由于不同时期该平台销售优惠不一,实际销售单价分别为179元/盒、216.5元/盒、229元/盒,进销差价率最高达273.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12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视频形式,组织召开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政指导会。本市47家大型平台企业、商场超市、连锁药店总部负责人参会。


  会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系统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通报了有关领域价格执法情况。


  会议就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再次提醒告诫,要求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经营者明码标价,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或实施价格欺诈。提醒有关经营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共同维护首都市场良好价格秩序。


  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价格执法检查,紧盯投诉举报线索,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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