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国家药监局通告8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名泉生物1款祛痘产品检出3种禁用原料

  • 2023-01-12 17:30
  • 作者:庞雪 殷芝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实习记者殷芝) 1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签标示为广州名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泉生物)生产的雅岩朵美祛痘精华液等8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名泉生物祛痘产品检出3种禁用原料


  《通告》显示,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名泉生物生产的1批次雅岩朵美祛痘精华液(生产批号:SY220302C01),检出8.2μg/g地塞米松、6665.2μg/g克林霉素、4280.8μg/g氧氟沙星。《技术规范》明确,三种成分均为化妆品禁用原料,要求为“不得添加”。


  “《技术规范》规定,化妆品中禁止添加糖皮质激素类和抗生素类成分。地塞米松属于糖皮质激素,克林霉素、氧氟沙星则属于抗生素,它们都具有抗炎杀菌的作用。”一名省级化妆品检查员告诉记者,祛痘产品之所以非法添加这类成分,可能是为了增加祛痘疗效,但是长期或大量使用这类成分很可能会导致局部皮肤菌群失调、皮肤过敏、皮炎等问题。


  记者从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化妆品风险预警平台了解到,2019年11月,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名泉生物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处于1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名泉生物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为张显明,经营范围包含化学工程研究服务、商品批发零售贸易、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零售、化妆品制造、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等。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致电名泉生物,然而截至发稿,电话无人接通。


  另有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根据《通告》,另有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分别为:


  标示为广州中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西潘十号黑灵芝精华乳(生产批号:2022040801),不合格项目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


  标示为杭州养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杭州赫梵茜化妆品有限公司受托生产的1批次芨草柠檬草祛屑止痒洗发露(生产日期:20211204),惠州市澳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MASASIC玛萨仕克多肽洗发乳(生产日期:2022/04/20),不合格项目为三氯生。


  标示为义乌市美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fairy's gift悦色精灵指甲油-828等4批次指甲油,不合格项目为1,2-二氯乙烷。


  《通告》明确,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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