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重点工作巡礼|辽宁省药监局:药品监管工作实现“三化”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022年,辽宁省药监局大力推进智慧监管能力建设,疫苗生产监管实现信息化;持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模式,监督检查工作实现高效化;全省药监系统“全程网办”提档升级,涉企许可证书实现电子化。
2022年,辽宁省药监局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疫苗生产信息化监管系统,确定关键参数和指标772项,设计开发8个功能模块,将全省5家在产疫苗生产企业所有在产疫苗品种全部纳入监管系统。该系统可实时抓取疫苗生产、检验等关键参数,采用数字化手段进行处理,即时识别安全隐患,动态分析趋势性风险,实现风险可预警、信息可追溯。自2022年10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系统已累计采集25个批次25691条生产检验过程数据,识别偏差数据40次;驻厂监督员及时核实评估偏差报告,监督企业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提升了疫苗生产监管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同时,辽宁省药监局建立并有效运行全员检查、全员执法、全员办案工作模式。该局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模板,根据企业性质、产品特点、风险程度等因素,“一企一策”制定检查方案。现场检查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对发现的疑点线索,综合运用销售倒查、财务追溯、上下游协查、关联追溯、监督抽检等方式追根溯源,挖掘问题成因;针对问题,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整改指南”规定实施整改,现场检查质量和消除风险隐患能力大幅提升。2022年,辽宁省累计检查“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8.9万家次,监督整改缺陷问题6278项,消除风险隐患3684个,约谈企业568家次,责令暂停生产销售企业23家;向企业相关岗位负责人发出监管告诫信、风险提示函139封,跟踪督促171家企业对320名相关责任人采取了问责处理措施;监督抽检653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6批次。2022年,辽宁省药监局本级共查办案件201件,其中87.5%来自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
此外,辽宁省药监局还再造工作流程,努力提升服务水平。2022年,辽宁省药监部门省本级54项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申请、受理、审批、制证和送达全流程网上办理,免提交纸质材料,实施不见面审批,共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4490件;与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联合印发《推进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扩大应用”原则,在全省药监系统大力推进涉企许可证书电子化,14个市及沈抚示范区、3个自贸片区全部启用电子证书,已累计生成电子证照10.8万张,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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