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通报2022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检查情况

  • 2023-04-04 16:00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3月31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检查情况。


  2022年,北京市药监局按照计划组织开展了32家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确认临床试验机构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具备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条件和能力。结合年度临床试验项目抽查工作,对本市9家临床试验机构开展现场抽查。


  从临床试验机构检查情况来看,被抽查的临床试验机构制定了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人员配备较齐全,硬件及基础设备基本满足要求,专业及相关主要研究者资质按照规定备案及更新,并在法规规定时间提交上一年度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工作总结报告。


  但是,部分医疗机构仍存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内容未能及时按照新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进行修订;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人员等相关信息变更时未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更新等问题。


  从临床试验项目检查情况来看,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北京市药监局派出3个检查组,出动45人次,对7个第二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开展抽查,其中在审项目1个、在研项目6个,涉及9家本市临床试验机构。


  现场检查未发现真实性问题,存在部分合规性问题:


  一是临床试验记录填写不规范,如临床试验准备阶段培训记录不完整;企业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未记录试验医疗器械规格型号、批号或编号等信息;交接单未记录试验医疗器械规格型号和生产日期;临床试验合同仅规定试验医疗器械名称,未规定试验医疗器械的规格型号。


  二是储存环境管理不规范,如试验医疗器械说明书中有关于“使用环境和储运环境的温度、湿度、气压”的要求,而储存场所未设置相关检测装置,且未提供温湿度、气压的记录。


  三是临床试验过程不规范,如临床试验管理部门未保留部分研究者简历等资质文件;研究者未对受试者血压异常值是否有临床意义进行判定。


  北京市药监局已向申办者和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反馈,要求其加强对新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学习,并及时进行整改。对于在审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将结合注册申报资料和临床试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审评审批。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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