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烟指数Top10之药品企业(2023年第五期)发布

  • 2023-05-11 15:25
  • 作者:郭婷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发布冒烟指数Top10之药品企业(2023年第五期),公开风险指数排名前十的企业。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生中药)、黑龙江祥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泰中药)、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东海普药业)、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丽江市氧气有限公司、亳州市京皖中药饮片厂、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贵州仙龙药业有限公司10家企业风险指数分列第一至第十位,均为“重点关注企业”。


冒烟指数Top10之药品企业(2023年第五期)


  万生中药、祥泰中药的风险指数均来自生产、销售劣药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在4月份受到广泛关注,冒烟指数较高。


  4月17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第2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显示,标示为万生中药生产的杜仲(盐杜仲)(批号:220101),分别在上海仁爱医院有限公司、上海缘杏源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销售,经检验【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标示为万生中药生产的、上海尚德医院有限公司销售的杜仲(盐杜仲)(批号:221001),经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对于上述不合格产品,安徽省药监局已于3月6日对万生中药进行了处罚,罚没款合计约26.41万元。中国药品风险预警平台监测信息显示,此前万生中药曾多次因产品不合格被药监部门处罚,如2022年11月1日,该企业因生产的穿破石(批号:210201)【性状】不符合规定,被安徽省药监局处罚没款约10.15万元;2022年10月17日,该企业生产的菊花(批号:210501,包装规格:1kg/袋)【检查】项下“禁用农药残留”氟虫腈不符合规定,被安徽省药监局处罚没款约11.87万元。


  4月23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标示祥泰中药生产的海金沙(批号:201101)经检验【检查】项下“总灰分”不符合规定;炒酸枣仁(批号:201001)经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经复检【性状】项符合规定,【杂质】项不符合规定,被罚款。中国药品风险预警平台监测信息显示,此前祥泰中药曾多次因产品不合格被药监部门处罚,如2022年8月22日,祥泰中药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刺五加(批号:180501)经检验【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被黑龙江省药监局处罚;2022年7月20日,祥泰中药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海风藤(批号:160301)经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被黑龙江省药监局处罚。


  旭东海普因实施垄断行为被处罚而上榜。4月1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对旭东海普与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药科技)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公告显示,经查,2015年10月至2020年12月,旭东海普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天药科技在中国境内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的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旭东海普被罚款约2717.15万元。


  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和违反GMP被处罚而上榜。4月26日,四川省药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显示,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其生产上市的白术(批号:20220301、包装规格:500g/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规定;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未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原药材供应商履行审核义务、购进原药材来源不明等,被处罚没款约108.22万元。


  丽江市氧气有限公司因无证生产、销售医用氧被处罚而上榜。4月17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丽江市氧气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医用氧,被处罚没款约55.36万元。


  此外,其余企业均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处罚而“上榜”。


  4月4日,辽宁省药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乳酸依沙吖淀软膏”,被处罚没款约128.76万元。


  4月27日,云南省药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维生素C注射液(批号:12005006)经检验【检查】项下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被处罚没款约56.76万元。


  4月27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标识为亳州市京皖饮片厂生产的茯苓(批号:220901)经检验【浸出物】项不符合规定,被处罚没款约21.10万元。


  4月19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麻仁丸(批号:2112100)经检验【溶散时限】项不符合规定,被处罚没款约13.64万元。


  4月18日,贵州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贵州仙龙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劣药黄芪被处罚款。


  据悉,药品企业冒烟指数来自中国药品风险预警平台,该平台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搭建,旨在通过监测网售药品的风险信息,对药品生产企业潜在的风险进行预警。平台数据来自合法途径获取的公开数据,对5年来的相关数据按不同权重赋值,从负面传播、过度宣传、投诉举报、产品缺陷、经营风险、处罚诉讼、生产违规等多个维度进行建模。相关模型经权威专家严格论证,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和分析师校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数据分析,最终形成企业风险预警提示。


  本期药品企业冒烟指数监测时段为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由于监测平台数据滚动更新,药品企业风险预警提示将动态更新。(郭婷)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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