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以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药品监管实践宏伟画卷——写在国家药监局审批创新医疗器械突破200个之际

  • 2023-05-12 16:54
  • 作者:中国医药报特约评论员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批准了南京融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自膨式可载粒子胆道支架”创新产品和武汉楚精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肠息肉电子结肠内窥镜图像辅助检测软件”创新产品注册申请。自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启动以来,国家药监局审批通过创新医疗器械达到201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创新的画卷,在砥砺前行中铺展;时代的华章,在接续奋斗里书写。


  医疗器械产业作为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药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全面落实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措施,持续鼓励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全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实效。自2014年国家药监部门设置创新医疗器械快速审批通道至今,共有201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新时代10年,我国医疗器械创新密集发力、加速跨越,重大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实现了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重大变化。


  伟大事业“始于梦想”“基于创新”“成于实干”。2014年2月,国家药监部门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2018年12月修订为《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将具有我国发明专利,在技术上属于国内首创、国际领先,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注册医疗器械命名为“创新医疗器械”,并为此开通快速审批通道,即“绿色通道”。2017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指明了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明确了鼓励创新的重大政策,提出了加强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吹响了医疗器械创新的号角,为修订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奠定思想基础。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将医疗器械创新纳入发展重点,提出对创新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审评审批。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医疗器械注册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从0到1” 的原发性创新,属于垂直进步;一是“从1到1个亿”的推陈出新式创新,属于水平进步。比如:北京品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研发的“双通道可充电植入式脑深部电刺激脉冲发生器套件”,具有完备的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国内首创医疗器械;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研发的“质子治疗系统”,是“十三五”期间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专项”的重点支持项目,也是我国首台获准上市的国产质子治疗系统,其获批上市标志着我国高端医疗器械装备国产化又迈出新的一步。纵观201个创新医疗器械,均接近或者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临床应用价值显著,部分创新医疗器械填补了我国相关领域的空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高水平医疗器械的需求,有效保障促进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科技领跑,满足人民健康需求,需要更多的“从0到1”。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坚定不移地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十四五”改革要求的重要战略任务,是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工作内容,是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幸福安康生活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过去的辉煌只属于过去,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不代表自己强大。科技自立自强是一场淘汰赛,也是一场竞速赛,我们决不能躺在功劳簿上裹足不前,必须跑出“加速度”,实现“高水平”。


  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鼓励和支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新征程加快科技自立自强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做好医疗器械创新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履行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监管使命,推进医疗器械监管领域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形成有利于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的制度体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时移世易,法随时变。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促进创新发展的新法规体系,加快推进监管科学研究,坚持风险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强化上市后监管,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打造适应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的新监管体系。


  坚持“四个面向”,为医疗器械创新提供强大动能。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全面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做好创新和优先审查工作,协同推进区域医疗器械产业政策落实,不断夯实监管基础,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为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不断提供新的强大动能。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双轮驱动”,高效配置科技力量和创新资源,加快形成协同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新格局。企业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保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同时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瞄准技术发展前沿,聚焦国际产业发展,推动高端医疗器械制造;药监部门要强化部门间政策协同配合,一体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我国由“制械大国”向“制械强国”的历史性跨越。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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