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

  • 2023-06-27 10:37
  • 作者:殷芝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3年6月至10月,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以下简称为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检查重点包括以“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如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词语。


  专项检查分自查整改阶段、监督检查阶段。《通知》要求,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要对照检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特别是对特殊化妆品上市前、普通化妆品备案时或者已注册、备案产品的销售包装发生变化的,按要求上传产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至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的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自治区药监局将针对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以及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按要求上传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图片的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殷芝)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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