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以量化分级监管压实化妆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 2023-11-02 09:51
  • 作者:陈鼎新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目前,化妆品经营没有准入门槛,也没有类似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经营业态多样,点多面广,给监管带来了很大挑战。


为切实压实化妆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能,辽宁省药监局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为试点,探索化妆品经营量化分级监管模式,并总结试点成果经验,逐步在全省实行化妆品经营量化分级监管,努力筑牢化妆品质量安全防线,取得积极成效。


试点先行 探索形成实施方案


2021年3月,辽宁省药监局确定喀左县为化妆品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县;喀左县市场监管局成立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列为喀左县制度性创新成果加以推进。


喀左县市场监管局通过走访化妆品经营业户,摸清了监管底数。据统计,喀左县共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65家,包括化妆品专卖店48家、母婴用品专卖店31家、美发机构254家、美容机构87家、美甲店9家、大型商超9家、大型宾馆8家、大型洗浴机构19家;在抽样调查的280名化妆品行业从业人员中,学历为高中以下的占91%,对化妆品安全法规不了解的占85%。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21年5月,喀左县市场监管局初步制定《喀左县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1年5月至9月,该局选取部分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量化分级监管工作试点,边实践边修订完善相关检查制度。2021年10月,该局正式印发《实施方案》。


此外,喀左县市场监管局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保障《实施方案》顺利落地,其中《化妆品经营者量化分级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是重中之重。《检查表》既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清单,也是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遵循。在制定过程中,该局以涵盖企业主体责任、简单易执行为原则,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经过多次深入研究、讨论、修改,最终形成的《检查表》设置了5个检查项目,共36项检查内容,以勾选“是”“否”的形式,对检查内容进行评价,以便于监管人员操作;将评价等级按照风险程度从低到高分为A、B、C三级,并进行动态调整。


喀左县市场监管局大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监管水平。该局成立化妆品监管科,并选派一名化妆品监管人员到辽宁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挂职锻炼;邀请辽宁省、朝阳市有经验的化妆品监管人员,到喀左县为监管人员培训,并通过组织知识竞赛、现场实训等方式增强培训效果,加深喀左县化妆品监管人员对化妆品法规要求的理解,为实施量化分级监管做好人员准备。


在试点实施过程中,喀左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企业人员培训作为重要任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结合检查的分散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进行。该局监管人员积极向化妆品经营人员普及化妆品法规要求、安全知识,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为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管理制度缺失问题,喀左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各项制度模板,供企业参考。在量化分级评定前,该局安排足够时间供化妆品经营企业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评定过程中,严格执行程序,及时公示公开;评定后,形成监管档案,作为信用监管基础资料,并为企业配发进货查验记录簿、自查记录表、档案盒、下架箱等,督促企业持续优化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立足实际 试点取得积极实效


在两年的试点实践中,喀左县市场监管局践行分类监管、风险监管理念,将普法、监管、执法贯穿起来,做到刚性执法与柔性监管相结合,取得积极实效。


化妆品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喀左县市场监管局将量化分级评定结果作为确定日常监管重点、监管方式、检查频次的依据,对于评定为A级的经营企业,原则上实行有因检查;评定为B级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检查;评定为C级的,作为各类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这样就缓解了化妆品监管力量不足问题,实现了“无事不扰、小事预警、大事严查”。


化妆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试点实施以来,喀左县化妆品经营者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自查整改等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经过监管人员对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经营者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增强,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此外,实施量化分级监管后,化妆品经营企业将评定结果在店面张贴公示,经营者争优意识被显著激发,纷纷通过优化经营管理措施、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等方式,努力提升评定等级,从而吸引消费者。例如,美容美发机构在服务场所内显著位置展示其经营使用的化妆品及包装,正确使用并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化妆品;部分初次被评定为C级的经营企业,通过自查整改,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改善。


推动信用监管,优化市场秩序。量化分级监管的实质是通过检查,准确评判企业信用情况,确定企业风险等级,界定信用等级,将信用监管运用到日常监管中。喀左县市场监管局将化妆品量化分级监管与化妆品信用监管相结合,建立监管信用档案,强化信用约束,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化妆品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化妆品经营者的自觉追求,有效规范市场秩序。


循序渐进 推广量化分级监管


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是一项创新监管制度,辽宁省药监局决定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在喀左县先行先试,形成可参照、可推广的实施方案后,全省每个市至少选择一县(市、区)推广,积累经验,形成工作制度成果;在全省全面实施,做到标准统一,最终实现量化分级监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今年初,辽宁省药监局就在全省推广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在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进行相关部署;在喀左县召开全省拓展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暨法规培训会,印发《辽宁省拓展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方案》。


目前,辽宁省拓展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进展良好。全省各市市场监管局将相关工作作为2023年实施全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具体举措,按照省药监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探索创新。截至目前,辽宁省共组织20个县、区开展量化分级工作(其中盘锦市整市推行),涉及3989家企业;已有2530家企业完成自查,1894家完成量化分级;培训监管人员221人次、从业人员5691人次,发放主体责任告知书等各类宣传资料35000余份。


沈阳市、朝阳市等将量化分级工作纳入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风险理念下的双随机监管、信用监管,提升了监管复合效能;大连市结合旅游城市特点,在宾馆酒店聚集区开展试点,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总体上,通过量化分级监管,监管部门进一步掌握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提升了监管效能,同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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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在一家化妆品商城开展检查并进行量化分级评定。刘笑英 摄 


据悉,辽宁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以提升监管效能为中心,着力解决试点工作拓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充实调整实施方案,为明年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工作在全省铺开夯实基础。


(作者单位:辽宁省药监局)


(责任编辑:丁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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