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相继施行,行业规范发展再提速
2026年,化妆品行业将迎来新变化:电子标签试点工作实施,化妆品监管迈向数字化;育发等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结束,相关品类产品不得继续生产、销售、进口;牙膏监管趋严,行业迎来规范化升级……
不难看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至第六年,化妆品监管的“四梁八柱”逐步搭建完善。监管部门以更精细、具体的法规文件为依托,推动各项规定落地。这也意味着,全链条、全周期、全环节的化妆品监管网络正不断织密,为化妆品行业合规发展筑牢根基,推动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数字身份证”时代来临
2025年10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试点通过电子标签方式标注化妆品(含牙膏)中文标签。试点工作为期3年。
这一举措,无疑是化妆品监管向数字化迈出的关键一步。传统化妆品销售包装标签,一旦出现印刷错误或产品信息变更,企业更换标签面临难题。电子标签的应用,能将企业从反复修改标签、负担高额印刷成本中解放出来。同时,企业还能借助电子标签的灵活性,提供官网或视频链接、创新用语解释等内容,进一步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
监管部门给企业“减负”的同时也划定了“红线”。随《通知》一同发布的《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要求》,对化妆品实物标签与电子标签的标注内容进行了科学、明确的划分。产品中文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安全警示用语等聚焦产品身份识别与安全的核心信息,仍需在产品销售包装标签标注。此外,数据合规性、真实性仍是企业必须严守的底线。
化妆品标签电子化是大势所趋。2025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24条改革举措,其中就包含“创新化妆品标签管理”,这将进一步推动化妆品电子标签实施,实现标签管理的数字化升级、精细化治理和便利化服务。
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退场
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等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提出,取得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等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产品,统一设置过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化妆品注册人可向国家药监局申请上述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注销申请。除此以外,国家药监局不再受理相关产品的变更、补发或延续等其他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也就是说,自2026年1月1日起,已取得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产品,不得继续生产、进口、销售,否则将面临惩处。
根据《条例》《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育发、美乳、健美并不包含在功效宣称分类目录内;而脱毛(用于减少或除去体毛)、除臭(有助于减轻或遮盖体臭)则被调整为普通化妆品管理,完成备案即可生产、进口和销售。此外,有助于改善或减少头发断裂、分叉,保持或增强头发韧性的产品,可宣称“防断发”,按照普通化妆品进行管理;有助于改善或减少头发脱落的产品,可宣称“防脱发”,按照特殊化妆品进行管理。相关产品按要求进行备案、注册后,可生产、进口和销售。
不合规的产品无疑面临下架或整改。一些具有前瞻性的企业早已调整产品线,布局防脱发赛道。随着消费者对头皮健康和防脱发需求的增长,我国洗护发品牌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牙膏行业技术规范升级
2025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将牙膏中过硬颗粒的检验方法等7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牙膏中过硬颗粒的检验方法》《牙膏中二甘醇和乙二醇的检验方法》《牙膏中可溶氟、游离氟的检验方法》《牙膏中总氟的检验方法》《体外皮肤变态反应ARE-Nrf 2荧光素酶LuSens试验方法》为新增方法;《化妆品中锂等43种元素的检验方法》《牙膏中锂等43种元素的检验方法》为修订检验方法。
《通告》强调,7项方法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在上述方法实施前,鼓励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检验采用上述方法。
不难看出,此次新增和修订的7项方法多与牙膏有关。具体而言,《通告》中有5项方法专门针对牙膏,强化了对牙膏成分(如氟化物、过硬颗粒等)的监管。可以说,这是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体系的又一次重要升级。
近年来,《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的发布实施,有效遏制了牙膏市场乱象,推动牙膏行业告别“劣币驱逐良币”市场环境。牙膏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查自纠与整改,确保产品合规。
从产品标签到产品分类再到牙膏新规,一系列监管法规的制定实施是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企业唯有提高合规意识,才能行稳致远。
[作者:品观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蔡杏]
(责任编辑:刘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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