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全面强化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全过程监管

  • 2024-01-02 15:52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强化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全过程管理,统一注册备案尺度,严格规范注册备案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众用械安全有效。


  《方案》强调,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首个产品注册管理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三个文件),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建立常态化回顾性检查工作机制,提升分类界定工作能力和质量;加强强制性标准宣贯实施,督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清理规范通用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单元划分,做好注册立卷审查;加强首个产品注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临床评价、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集体决策等;加强临床试验管理,对新备案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在备案60日内完成监督检查,对已备案的临床试验机构,定期开展过程性检查;加强注册质量体系核查,重点检查注册申请人是否建立与产品实现过程(含委托生产)、临床评价(含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在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有效运行。加强医疗器械非临床研究和临床研究过程管理,严厉打击注册申报资料和临床试验数据造假行为。


  《方案》要求,省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企业已注册备案、在研、在检、在审及拟申报产品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方位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吉林省药监局将注册人、备案人自查和整改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并采取“双随机”方式组织开展抽查,重点检查敷料类、远红外贴、磁疗贴、妇科凝胶等产品,对已注册备案产品开展真实性清理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真实性问题产品,一律注销注册证书或注销备案并依法查处,对审评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责令进行补充资料和整改;对于自查自纠不到位、投诉举报问题多、质量存在重大风险的企业采取蹲点方式进行检查,适时组织注册备案管理领域安全风险会商,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对已备案产品进行回顾性检查,加强备案资料核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重点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结构组成、说明书和标签等内容与备案是否一致的问题,及时纠正高类低备、非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备案问题。


  《方案》明确,省、市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强化对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检验、检查、审评、审批会商机制,加强与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联系;强化吉林省药监局与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相关直属单位的密切沟通,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吉林省药监局将结合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审评、审批、监管人员开展新法规、新标准、新要求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审评审批和监管的能力,同时对问题多、隐患大、风险性高的单位和部门,将对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叶阳欢)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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