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出台《济南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

  • 2024-06-11 16:36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南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由济南市14个部门联合印发,聚焦临床研究、药械审批、临床应用等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全链条,提出“八个支持”,共33条措施,对创新医药形成多部门联合发力、多维度共同支持的发展态势。“八个支持”包括:支持创新医药临床研究提质增效、支持创新药械加速审评审批、支持创新医药临床应用、支持创新医药应用渠道拓展、支持创新医药开展国际贸易、支持健康医疗数据赋能医药创新、支持医药企业多元化融资、支持医药企业提升发展质效。


  其中,在支持创新医药临床研究提质增效方面,《若干措施》建强载体平台,提出加强临床试验研究平台建设,组建5个专病、专科临床研究联合体,支持医疗机构打造国家级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平台;推动立项审查、伦理审查、合同审查等工作同步开展,将临床试验启动用时压缩至28周以内等措施。


  在支持创新药械加速审评审批上,《若干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明确扩充创新药械审评审批资源,争创药品审评核查济南分中心,对创新医疗器械企业实行审评服务前置,提供一站式服务;加速药品审评检查,推动上市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时限”从200日压缩至60日;提高医疗器械检验服务效率,将无源医疗器械平均检验时限由90个工作日缩减至60个,有源产品由130个工作日缩减至90个等政策。


  在支持创新医药临床应用方面,《若干措施》强化保障机制,提出探索新药新技术医保支付机制,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不计入DRG病组支付标准,对费用极高病例实行特病单议;强化国谈药品落地使用,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单行支付;鼓励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创新药械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推进创新药械“随批随进”;支持创新药械研发与推广,对承诺落地本市生产的创新产品给予一定奖补,鼓励开展中成药增加适应证的二次开发研究,支持在本市建立创新医疗器械应用培训中心和研发中心等内容。


  在支持创新医药开展国际贸易方面,《若干措施》畅通流通渠道,提出建立对外交流平台,加强对药品出口的技术服务和政策辅导,今年推动7个济南制造药品“走出去”;试点“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提升进口便利化程度;优化药品进口服务,通关抽样实行“随来随检”等措施。(齐桂榕)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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