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 2025-10-28 13:40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自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将正式施行。10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化解重大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的关键举措;对于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制定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这部法律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提高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的自觉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法律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制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与创新,并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以及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等的职责。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通知指出,国家层面要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规范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配套规定,切实做好制度衔接。地方层面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各项制度措施。


  通知要求,要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纳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各级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部门和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开展专题培训,深入领会法律精神,正确理解各项制度规定。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养老托育机构、大型体育场馆等开展精准普法,向社会公众进行法律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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