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第六分局部署开展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专项自查工作

  • 2025-12-25 10:40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六分局印发《关于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开展自查的通知》,组织菏泽、济宁两市相关生产企业开展专项自查工作,进一步督促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生产持续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据悉,此次自查范围涵盖两市在国家药监局原辅包登记平台登记状态为“A”的所有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要求以上企业严格对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用辅料附录、药包材附录及相关检查指导原则,逐条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详细的自查报告。


  专项自查将分为企业自查、监督检查两个阶段开展。在企业自查阶段,《通知》要求企业成立由负责人牵头的自查专班,制定方案,深入排查,填写统一的自查表,并针对发现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包含缺陷清单、整改计划等要素的书面报告,按规定时限报送。自查认定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需主动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在监督检查阶段,第六分局将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遵守相关附录要求的企业,将依据风险等级,依法采取告诫、约谈、暂停生产等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分局相关人员表示,此次专项自查的开展将进一步推动企业主动查找隐患、补齐短板,切实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效能,保障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源头质量安全,为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奠定坚实基础。(齐桂榕)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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