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2025年,上海市药监局落实国家药监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化妆品监管各项工作,全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开展网络平台监测
上海市药监局坚持“监管、风险、共治”联动,构建化妆品网络平台监管“上海模式”,护航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系统统筹规划。制定发布《关于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的行动计划(2025—2027年)》,系统化推进网络销售监管体系建设。在上海市药监局稽查局成立专业网络监管科,实施统一综合监管。聚焦重点区域,与5个区市场监管局共建“网络监管工作站”,强化市区联动。定期召开网络平台企业风险约谈会,加强监管部门与平台的沟通。
强化数智赋能。建成药械化涉网流通监管系统,通过智能RPA机器人开展全天候自动化巡查,并配套建立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实现网络平台风险线索主动发现、合法取证、高效处置。
夯实风险治理。自2022年起,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持续开展化妆品网络抽样检验工作,不合格产品均已完成核查处置。持续督促平台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违法线索调查处理工作有关要求,强化违法线索闭环处置。
推动协同共治。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风险信息采集、研判和评估;创新打造“共治联盟”社会治理新范式,依托行业协会成立上海市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共治联盟,建立完善政府部门监管、专业机构监测、网络平台自治的多元共治格局。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按照“风险分类、信用分级、监管分等”原则,上海市药监局构建综合评估标准和监管运用规则,推动监管资源向高风险领域集中。
健全制度体系。制定《上海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深化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注册人、备案人分级动态监管。
完善分级标准。建立“产品+体系+信用”综合评估模型。产品方面,重点关注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和使用新原料化妆品;体系方面,重点关注被立案查处、检查不合格、产品被责令暂停生产进口或者取消备案等情形;信用方面,综合考量社会公共领域综合信用、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信用状况。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进行分级评定。对高风险企业予以重点监管、全覆盖现场检查;对低风险企业采用“无感监管”和触发式检查等“无事不扰”模式。
提升检查质效。聚焦新发证、举报多发、质量管理薄弱、行业头部四类企业,全年共对12家生产企业开展“蹲点式”检查,并拓展至注册人、备案人,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一次检查,全面“指导”。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工作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025年检查生产企业78家次,注册人、备案人838家次,在合理降低检查频次的同时,问题发现率明显提高。
加强安全风险防范
上海市药监局积极构建全面监测、责任压实、信息贯通的工作机制,力争实现化妆品安全风险提前监测、准确分析、快速处理、及时回应,全力守护化妆品质量安全。
全时段监测预警。与相关单位合作,开展全年全天候连续性网络风险线索监测,实现风险信息及时预警与定期分析。
全链条联动处置。针对重要风险信息,组织市、区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开展线索核查和风险研判,监督企业切实落实原因分析、暂停生产销售等风险防控措施。强化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健全信息实时共享机制,高效完成线索移交处置。
精准溯源防范。探索建立重要时间节点、重点企业提醒和研判机制,加强风险交流,共同研判、同步应对风险信息。聚焦禁用原料等高风险领域,梳理形成重点排查化妆品原料清单,编制宣传材料,并开展宣贯和风险提示,推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
规范信息回应。建立透明统一的信息枢纽,明确牵头处室,汇总梳理企业排查进展、投诉举报情况等信息,全面评估后开展风险线索处置工作,以严实举措压实监管责任。(上海市药监局供稿)
(责任编辑:刘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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