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监局出台《福建省药品零售许可管理指导意见》 夯实药品零售高质量发展基石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福建省药监局印发《福建省药品零售许可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管理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管理规定、自助售药机管理规定、便民药柜管理规定等4个附录,旨在进一步统一规范福建省药品零售许可管理工作,提升药品零售环节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能力,推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对全省药品零售的许可审批、质量管控与日常监管作出系统性规定,明确了从业人员禁业情形、经营场所用房合法性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的类型、经营范围的核定方式,以及许可、注销相关要求等,对零售企业的采购渠道、追溯扫码、陈列储存、网络销售、连锁企业“七统一”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强化全过程管控的要求。
此次《指导意见》及其4个附录的出台,是福建省药监局回应民生关切、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部门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持续强化政策宣贯、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药品零售行业有序、规范、高质量发展,全方位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通讯员毛志超)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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