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仿制药开发:井喷态势发展 面临审批挑战

  • 作者:李勇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9:03

    随着品牌制药商陆续加入到生物仿制药行列,并意欲推出那些即将专利到期的生物制品仿制版本的“重磅炸弹”级产品,2014年的全球生物仿制药市场正朝着井喷态势发展。 
    争抢仿制盛宴 
    德国仿制药公司Stada正在加紧推出Grastofil(Filgrastim,非格司亭),该产品是安进公司癌症治疗药物Neupogen的生物仿制药。此外,美国全球医院产品公司Hospira和韩国单克隆抗体生产企业Celltrion公司正准备推出的Inflectra(Infliximab,英夫利昔单抗),是强生公司类克(Infliximab,英夫利昔单抗)的仿制版本,其欧洲专利在2015年到期。Inflectra是欧洲监管机构今年批准的两个单克隆抗体生物仿制药之一(另一个是匈牙利医药生产厂商Egis公司的Remsima)。与类克一样,生物仿制药Remsima的适应证也是类风湿关节炎和其他炎症疾病。  
    Remsima,Inflectra,Grastofil是今年欧洲委员会授权的4个生物仿制药中的3个,第4个是以色列仿制药巨头梯瓦制药公司的Ovaleap(Follitropin alfa,促滤泡素-a),它是德国默克雪兰诺用于体外受精的Gonal-F的生物仿制药。至此,欧洲授权的生物仿制药数量达到了15个。其中,礼来/勃林格殷格翰的LY-2963016,作为赛诺菲甘精胰岛素来得时的生物仿制药之一,十分具有市场竞争力。美国仿制药制造商迈兰公司和印度最大的生物制药企业百康公司也正在对来得时进行仿制。其他几家品牌制药商也正争先恐后地进入到生物仿制药大战中:赛诺菲的几个胰岛素仿制产品已经进入Ⅰ期临床研究,而安进公司计划在2017年推出类克和Humira(Adalimumab,阿达木单抗)、安维汀(Bevacizumab,贝伐珠单抗)、赫赛汀(Trastuzumab,曲妥珠单抗)、美罗华(Rituximab,利妥昔单抗)、爱必妥(Cetuximab,西妥昔单抗)的生物仿制药。 
    尽管新的生物仿制药销量不会达到其仿制品牌产品的“重磅炸弹”级水平,但生物仿制药年均销量仍从2011年上半年的3.78亿美元(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数据)增加到今年的24.45亿美元(调研机构visiongain公司数据)。 
    障碍依然存在 
    美国独立投资研究公司晨星公司分析师迈克尔·沃特豪斯表示,到现在为止,生物仿制药销售的最大障碍就是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其审批缓慢。迈克尔·沃特豪斯说:“如果我就其原因的重要性进行排名,那么监管机构对产品安全性的担忧应摆在首位。结果是生物仿制药要通过监管机构要求的所有临床试验。另外,还要建立起医生对使用这些产品的信心。” 
    许多医生一直不积极处方生物仿制药,还与一些生物制药企业因担忧品牌产品销量下跌而坚决反对使用生物仿制药有关。美国雅培生命和Inter Mune公司3月份在起诉欧洲药物管理局(EMA)时,还以商业机密为由阻止监管机构公布他们的临床试验数据。生物仿制药的开发也受到更高的生产能力和处理成本的约束,另外还需要进行更长时间和额外费用的临床研究,其综合成本规模远远高于化药仿制药。但是,生物仿制药具有更高的定价优势——仅比参比制剂品牌产品低20%~30%。 
    再有就是对生物仿制药的命名纠纷不断。今年10月在世界卫生组织(WHO)举办的论坛上,就出现了类似的争论——品牌生物制药商和他们的支持者寻求生物仿制药和其他生物制品要具有不同的非专利药名,还要含有独特和与众不同的后缀,共享一个共同的词根。但化药仿制药和生物仿制药制造商以及他们的支持者说,没有任何理由与WHO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N)惯例不同。 
    诺华仿制药部门山德士公司的发言人克里斯·刘易斯说:“这场辩论的结果对于美国未来的生物仿制药行业是至关重要的,即弄清楚在新形势下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是最好的,这需要某些有影响力者尝试协调一致,以获得全球监管市场的高度认可。” 
    克里斯·刘易斯还表示:“与传统的化药仿制药相比,生物仿制药对制药企业来说更具吸引力。如立普妥仿制药专利到期后有10~12家的仿制药产品进入市场,而这在生物仿制药领域是不会发生的,生物仿制药通常只能存在三个竞争对手,而且大多数生物仿制药可能只有一两家竞争对手。一般情况下,生物仿制药往往会坚持高定价,这是大多数化药仿制药难以做到的。” 
    生物仿制药需要更高的定价,与开发成本有关。欧洲仿制药品协会称,生物仿制药开发成本为1.34亿~3.34亿美元,而化药仿制药仅需要100万~5000万美元。美国生物仿制药的开发成本可能会更高,这取决于要为FDA最终需要知道的在临床试验中生物仿制药与参比制剂的可比性以及产品具体情况做哪些研究。 
    美国继续等待 
    在美国,生物仿制药开发者仍在继续等待——在相关法规授权4年后,现在却面临着奥巴马的《平价医疗法案》的制约。FDA在2012年发布了三项指导原则,以解决生物仿制药开发的科学和质量问题。今年3月,FDA发布了第四份指导原则,涉及该机构和生物仿制药赞助商之间举办的正式会议的部分内容。 
    FDA发言人丽萨·库巴斯卡博士11月7日表示:“FDA正在仔细审查和考虑这些提交给生物仿制药指导草案和听证会的意见。我们将挑选并采纳其中的一些意见到我们发布的指导文件草案的终稿中,并制定未来针对生物仿制药和互换产品的政策。” 
    截至11月1日,FDA药品评估和研究(CDER)中心收到57宗启动会议请求,这些会议将讨论13个不同的参考产品的生物仿制药的开发计划,赞助商此前已经举行了49宗启动会议。CDER在一次临床试验申报预审会议上还收到18项生物仿制药开发的新药临床试验申请计划。 
    美国、欧洲和日本生物仿制药市场占全球生物仿制药市场的20%。在未来的十年,随着监管的完善和“重磅炸弹”生物制剂专利到期,发达国家的生物仿制药增长将会更快。据《仿制药和生物仿制药倡议》(Generics and Biosimilars Initiative),到2020年,销售总额为670亿美元的药品将失去专利保护。 
    欧洲完善法规 
    与美国相比,欧洲仍然是全球性的生物仿制药监管的领导者,其在2005年发布了审批途径法规,一年后就批准了首个生物仿制药。 
    EMA在今年年初发布了三项生物仿制药指导原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截止到11月30日),涵盖质量问题、非临床和临床问题、为生物仿制药市场的进一步增长提供了动力。EMA称这三项指导原则草案定稿后将会在适当的时间发布。 
    根据欧洲最新的生物仿制药指导原则草案,“为了促进全球生物仿制药的发展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临床试验,可将申请人向EMA提交的临床研究和体内非临床试验数据与非欧洲经济区数据比较。”草案还涉及欧洲经济区与非欧洲经济区广泛的分析比较问题。申请人需要提供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比较数据,以确定参考药品的批次是否合乎要求。EMA的草案受到了包括品牌和生物仿制药商两大团体——欧洲生物制药企业(EBE)和欧洲生物产业协会的支持。 
    指导原则草案有望在2014年敲定,这应该能进一步迫使FDA加速确定自己的相关指导原则草案,并最终在美国进一步扩展生物仿制药市场。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