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政策实质性调整 摒弃唯低价是取倾向 省级药品招标悄然转型

  • 作者:胡芳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8:19

    日前,从北京市“两会”传出消息,北京市拟在本年度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药品改革,探索通过集团或医保等方式采购药品。这是进入2013年以来,继广东省传出药品招标采购拟建第三方交易平台之后,又一对传统药品招标方式进行改革的省份。 
    
    在传统药品招标采购模式逐步转型之时,一向严苛的基本药物招标也有所转变。消息人士称,卫生部将允许对新基本药物采用分类采购的方式,不全部使用双信封。 
    
    “统一”不再 
    
    1月26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了第三场新闻发布会。面对众多媒体,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医疗机构集体团购相当于批发,可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同时医保部门也将接管药品、耗材的采购。 
    
    业内人士认为,较之卫生部门主导,由医保接手药品和耗材招标,无论是在招标形式上,还是议价动力上都“前进了一大步”。对企业来说,此举也意味着北京市此前计划的非基本药物采购与基本药物采购“上下联动”方式最终被废除。 
    
    几天前,广东省卫生部门人士称,拟建立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药品招标。其大体构想是,在政府限价基础上,各种药品均可进入,只要符合GMP,制药企业均可与医疗机构或地区联合体去谈,“类似于股票交易,买方卖方、双方出价”。消息一经传出,广受业内好评。 
    
    而基本药物集采实际上也在改变。说到基本药物招标,必然会提及“安徽模式”。2010年9月1日,安徽省率先实施基本药物招标,采用了“双信封、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最低价中标”为主要特点的招标方式,极大降低了药品价格;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俗称56号文),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对基本药物采购推广“安徽模式”。 
    
    “安徽模式”一面世就备受争议。有专家认为,“安徽模式”中技术标并没有拉开质量层次,商务标中的“最低价者中标”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危及药品质量以及百姓用药安全。 
    
    在争议声中,上海和重庆选择“不走寻常路”。上海市直接放弃“安徽模式”中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的做法,转而采取综合评议法,把技术标成绩带入商务标。不仅如此,上海对基本药物实施质量分层,细分至专利、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和GMP认证产品等,不再强调实施“量价挂钩、单一货源”。统计数据显示,上海市中标的基本药物包含了哈药集团、华北制药、广药白云山、北京同仁堂等国内诸多品牌药品,涉及“三资”药品数量也达60多个品种、150多个品规。而重庆市则直接采用药品交易所交易模式,医疗机构与基本药物企业利用药交所平台直接进行价格谈判和药品采购。 
    
    在高层对上海、重庆基本药物招标持保留态度之时,安徽省也对基本药物目录及原有招标方法进行了两次调整:先是于2011年8月底公布了中心卫生院增配药品目录,增配药品多达5400余种,为外资药和高价药放行;之后于2012年10月22日正式公布《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含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将“双信封”进行重大调整,即“信封一”技术标60%的得分将带入“信封二”商务标。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新方案将有利于注重质量的企业中标。 
    
    记者于近期也得到消息,卫生部药政部门已经在内部会议上建议,对新基本药物采购不完全使用双信封制,而是采取分类采购方式,将基本药物按独家品种、短缺品种、充分竞争品种分类,不同类别用不同采购模式。“这说明基本药物招标将从制度设计层面得到进一步完善。”消息灵通人士如是表示。 
    
    确保质量 
    
    面对如此多的改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因为相关省份看到了原有药品招标模式存在的弊病,或主动,或不得不进行纠偏。 
    
    以北京为例,韩晓芳直言,“医保代表的是参保人员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控费动力更强。这也改变了过去卫生局既管医院又管采购,很难保持中立的局面。” 
    
    广东省改革的根本原因也基于卫生部门看到了传统招标带来的四个“不满意”:招标后药价依旧虚高,医院不满意、医生不满意、患者不满意、药商不满意。而主管部门则“吃力不讨好”。 
    
    上海在基本药物招标上的特立独行,则是充分意识到了药品作为特殊商品所要考量的质量因素。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曾这样点评上海基本药物招标:由质量、信誉与服务、价格三方面组成的评审标准比较客观,不过分追求低价,注重成本效益,既符合市场需求也能满足供给需求。后来,上海传出将药品招标采购权直接划归当地医保部门,更是引来一片喝彩。 
    
    相形之下,安徽省的调整多少有些无奈和惨痛。“双信封”导致价格虚低是业界对“安徽模式”的最大诟病。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对安徽基本药物招标曾经做过的一份调研显示,安徽中标的863个品规,单价1元以下的占20.9%,5元以下的占66.9%,10元以下的占82%,有些中标价已低到无法补偿原辅料及包装成本。如:板蓝根颗粒20袋/盒2.35元,复方丹参片60片/瓶0.95元,牛黄解毒片12片/板0.1元等,这些品种的中标价格仅为正常成本的三分之一。 
    
    2011年4月,“普药大王”蜀中药业被曝涉嫌虚假投料和低限投料,被责令停产整顿并上交中药生产线的GMP证书。资料显示,蜀中药业在安徽共有22个品种以低价中标,上述调研报告中所提及的复方丹参片和牛黄解毒片均出自该企业。同年5月,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中药协会等六大协会联名上书国务院医改办,呼吁基本药物招标“纠偏”。 
    
    2012年4月,央视又曝出胶囊“铬超标事件”,蜀中药业再次中枪,其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诺氟沙星胶囊“榜上有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终通报中,全国共有254家药企的669批次胶囊铬超标,其中236家企业被立案调查,42家被停产整顿。中国制药业声誉再次遭受重创。 
    
    对此,有专家指出,无论是蜀中药业个案还是“铬超标胶囊事件”,除了企业缺乏责任心外,药品招标采购政策不合理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招标模式,成为行业和社会越来越急迫的呼声。 
    
    2012年4月23日,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徐恒秋在第21届中国医药企业营销高峰论坛上,正面回应了公众对“安徽模式”的五大质疑,并介绍了安徽省卫生部门对即将进行的公立医院非基本药物招标的基本设想。徐恒秋坦言,公立医院非基本药物招标不能完全采用“双信封”办法。安徽省将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基本药物招标和非基本药物招标的新形式,力争在“双信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等机制的设计上有较大突破。 
    
    市场主导 
    
    “2013年,新的药品招标采购模式将不断涌现。从已经出台的省级大招标方案来看,采购规则多体现了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特殊品种将享受特殊招标政策,大企业、研发型企业中标优势明显。”广发证券行业分析师张其立说。 
    
    对这些新出现的药品招标模式,业内人士给予了积极评价。 
    
    2010年7月,卫生部、国家纠风办、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规范只要求进行以省为单位进行药品招标采购,并没有对其采购模式做出明确规定。有些地方的“模式”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广东、北京等地的探索,是对原有招标模式的调整。“这种调整是正常的,从大方向看也是进步,很有意义。”该专家说。 
    
    常年关注药品招标的业内人士耿鸿武预测,2013年的省级药品集中招采中,政策将会出现若干变化,如市场机制作用加大。“政府既是方向指引者,也是原则和标准制定者和监督执行者,而不是主办者。过分行政干预是对市场规律的践踏。市场竞争的法则是优胜劣汰,‘质优’产品不是规定和招标弄出来的,而是竞争出来的。”耿鸿武说。 
    
    于明德也认为,以广东省探索第三方交易平台为例,首先体现的是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政府不再全程参与药品招标,而是还医院一项最大的自主经营权——药品、耗材的采购权。 
    
    不过,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表示,药品招标采购的目的之一是降低药价,在没有破除“以药养医”制度性根源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招标采购对“降低药价”的意义都不大。 
    
    他认为,政府如果担心医院用药价格虚高,事实上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是控制好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二是核定好医保报销价——药品质量则交由药监部门全力去抓——政府没必要介入到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集采当中去。至于是不是采用团购模式,则要看在现实采购中是否确有优势和需要。如果事实证明其有优势和需要,市场则会自动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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