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主动开展疫苗Ⅳ期临床试验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王晓冬报道 1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在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企业要主动开展Ⅳ期临床试验,对疫苗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研究评价。
今年,国家局要求进一步加强疫苗监管,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开办条件的审查,严格控制已有上市疫苗产品新增生产的审批。提高注册审批门槛,建立最严格的质控标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稳步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对疫苗类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抽验,重点检查新版药品GMP、新版药典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企业要主动开展Ⅳ期临床试验,对疫苗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研究评价。加强疫苗经营许可的管理,审批从严把关,进一步强化疫苗冷链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完善疫苗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省局的监管职能,将疫苗的监督检查纳入到省局的日常监管工作之中,分类分批将部分疫苗批签发的权限交由有条件的省局承担。
今年,国家局还将加大对创新药物申请的指导与支持,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与交流;加强技术审评、现场核查、标准复核、样品检验等各单位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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