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施民族医药发展工程

  • 作者:孙闻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8:29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国家民委日前发布的《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实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发展工程。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建设若干民族医医院、民族医特色专科;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改造,大力改善乡村民族医药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加大少数民族医诊疗方法、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保护抢救力度,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发掘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文献资料,建立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名录及其数据库;加强少数民族传统医药野生资源保护区、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GAP)、医药研发基地和医药推广培训中心建设。
    《规划》同时提出,将加强民族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设立民族医药专业、开展民族医药学科建设,培养一批民族医药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
    《规划》指出,我国还将制定民族医诊疗标准、民族药药材标准、民族药药品标准和民族药炮制规范,编制民族药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民族药药用资源普查工作,制定民族药注册分类管理办法;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人工种植养殖业,建立若干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人工种植养殖培训基地。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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