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合理用药监测方案(技术部分)》印发<br>首批监测点医院共960家,监测信息通过网络直报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8:34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卫生部日前印发《全国合理用药监测方案(技术部分)》和第一批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监测点医院名单,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和本方案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监测点医院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包括4个子系统,分别为: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子系统、处方监测子系统、用药(械)相关医疗损害事件监测子系统、重点单病种监测子系统。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子系统监测的主要范围为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与中成药的购药与库存信息;处方监测子系统监测的主要范围为处方(门、急诊)、病案首页和医嘱;用药(械)相关医疗损害事件监测子系统监测的主要范围为药物不良事件、严重药物不良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单病种监测子系统监测的主要范围为发病率较高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有关用药信息。
    据悉,第一批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监测点医院共960家,其中信息化水平较高的473家医院作为核心监测点医院。监测点医院必须上报“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子系统”和“用药(械)相关医疗损害事件监测子系统”信息,核心监测点医院还必须上报“处方监测子系统”信息。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的信息上报采用网络直报方式。医疗机构发生用药(械)相关医疗损害事件,要立即通过网络直报或传真、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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