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置中医专业学位
本报讯 记者王泽议报道 记者从教育部官方网站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1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中医专业学位。中医专业学位分为博士、硕士两级,含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主要在硕士层次才设置专业学位。此前中医专业属于临床医学项下,与内、外、妇、儿科等专业并列。此次独立设置中医专业学位,有利于按照中医特色进行人才培养,完善培养体系,创新培养模式,提高中医人才的培养质量。
《方案》明确,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Doctor of Chinese Medicine”,缩写为“DCM”。主要培养热爱中医药事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坚实宽广的中医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科知识和临床技能,具有较强的传承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结合临床开展研究并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够独立从事中医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Chinese Medicine”,缩写为“MCM”。培养目标是热爱中医药事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同时掌握必要的现代医疗技术,具有较强的传承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临床研究能力,能够独立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方案》指出,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中医临床医师毕业后教育要有机衔接。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能力培养要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有机衔接;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能力培养要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进行。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社会实践、跟师学习、专业训练和科研实践等多种形式。要重视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总结与传承,激发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临床与科研相结合。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或导师组负责制。要积极吸纳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参与研究生的培养。
《方案》指出,中医专业学位论文应结合中医临床实际选题,突出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博士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对临床工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创新性。硕士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运用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答辩成员中须有中医临床一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考核方式分为学位课程考试、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三部分。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中医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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