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当以服务换酬劳

  • 作者:董笑非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8-18 11:02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在武汉组织召开了第三次制定《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讨论会,并形成征求意见稿。中国药学会、中国非处方药协会、中国药师协会等单位及部分执业药师专家共同商定了执业药师职业准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从伦理、服务健康;自觉学习、提升能力。“制定的规范应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能够起到约束、引领、指导执业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优良药学服务的作用。”C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主任周福成表示,期望得到医药领域行业组织的参与支持,将多方力量形成合力,携手推进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建设与落实。

  众所周知,在我国,执业药师一直以来并不受重视,社会地位尴尬。近期的一则“国务院将取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消息让不少执业药师担心“真怕多年的坚持没有了意义”。虽然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已发文辟谣称“未接到取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任何通知”,但忐忑不安的感觉一直充斥在众多执业药师的心头。

  显然,执业药师自我价值难以实现,与其自身业务能力尚不过硬,生存土壤相对贫瘠不无关系。这个局如何破?业内专家认为,为患者提供真正有效的药学服务,辅之以激励机制支撑是关键。

   何谓真正的药学服务

  “作为公众健康的守护者,执业药师是对处方和处方药负责。对于药店销售处方药,必须保障对患者和购药、用药者提供有效的、负责任的药学服务与药物管理,简要说就是药店要通过执业药师和顾客有效的交流沟通,提供贴心的、可信的、满意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周福成近日在某会议上说。合理用药既能给患者带来最佳的治疗效果,又能降低药物给患者带来的毒副作用;既能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又能减少卫生资源的浪费。

  有数据显示,患者住院是因为处方不当引起的占30.6%,患者依从性导致的占33.3%,用药监测不到位占22.2%,有37%可预防避免的用药失误来自给药差错,有11%可避免发生的是由于药物过敏或药物相互作用。显然,执业药师在日常药学服务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那么,究竟怎样才算是真正的药学服务?

  据悉,在美国,配药、指导社区医生用药、管理药店相关工作人员、教育患者用药、给患者提供健康生活意见等都是社区执业药师的工作内容。一般的流程是:医生将处方直接发到药店,包括病人的年龄、性别、过敏史、病史、保险公司等。药店药师输入医生处方后,可打印出标签,准备好药品,同时将处方发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会立刻回复患者和保险公司共付的比例。执业药师将医生处方、标签、药品核对后,如果准确无误就配药给病人,并给予相关咨询。如果病人在同一连锁药店买药,药师则可以看到病人的病历和用药情况,这样就可以监测药物相互作用和潜在过敏反应。药师通常还参加社区健康项目,人们可以从药师这里咨询病情,获得用药指导。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定义,药师是“公众最易接触到的医疗健康专业人员”。CFDA发布的《2014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零售连锁企业4266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171431家,零售单体药店263489家。然而,长期以来,大多数执业药师只是为了药店的收入向患者推荐药品。“我们的连锁药店从来不宣传和推广执业药师的服务,这与执业药师的自身能力不够也有关系。药学教育没有与时俱进,拖了执业能力的后腿。”C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专家顾问康震遗憾地指出。

  据了解,美国康德乐大药房近几年率先将国际前沿的药师服务模式引入中国。凭借专业创新的病人和病程管理服务,康德乐正在逐步构建患者和药师之间的信任关系,并通过线上线下平台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师辅导和个性化关爱。考虑到患者与医生的沟通时间有限,很难获得充分的用药指导,康德乐药师会为患者提供全面的用药信息,包括用药依据、药物作用机制、药物服用方法以及坚持规范治疗的重要性等。

  在康震看来,尽管康德乐来中国时间不长,但是理念与国内完全不一样,更讲究执业药师给患者带来的服务价值,因此值得国内药店学习借鉴。“我国的慢病患者已超过2.6亿人,占居民死亡的85%。执业药师在慢病管理中理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包括筛查疾病、宣传教育、咨询指导、治疗干预、家居随访、建用药档案等。”康震说道。

  记者了解到,国内一些药店也开始在此方面有所作为。为更好满足慢病患者需求,老百姓大药房在其4家特门门店分别设立了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生活馆等。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也设立了特药及慢性病服务(DTP)馆,以新特药品、尤其是进口特殊用药为主的“患者直达”模式;其糖尿病生活馆提供慢性病患的建档、管理与维护,定期的用药回访、健康指导、关键指标的监测。

   建立支付补偿机制

  “如果说药学服务是执业药师向患者提供的最为基本的专业服务,那么药事服务费的设立则是体现药师劳动价值的必要手段。”康震如是说。

  药事服务费在国外一般称为调剂费,也有称为药师服务费、药师专业服务费。是药师提供药学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审核处方、调配处方以及保障用药安全有效而开展的患者用药教育等的费用,并不是医生处方费或医事服务费。“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药学服务内容和药事服务费至今未能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这也为我国的药学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康震说道。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认为,药师是医疗团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为药师服务支付报酬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普遍做法。他建议,可以在医疗保险费用中增加药事服务费,选择管理规范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试点,探索支付机制。可借鉴国外经验,促进药师协同医保控制医疗费用,重视药师在慢病照护及药学服务中的作用与影响力。

  药事服务费的推广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康震告诉记者,不同国家(地区)根据不同的补偿机制对药学服务有不同的支付形式,主要的补偿机制有3种:

  一是可通过药品进行购销差价进行补偿。即通过药价加成和批量药品采购折扣获得的销售利润来提供药房运营成本和药学服务补偿。

  二是可在药价外单独设立收费项目。即以药学专业服务项目收费为主的补偿机制,对药师提供的不同类型的药学服务给予相应明确的报酬。

  三是购销差价与单独收费相结合的混合补偿。这种机制既允许药店获得药品购销差价(折扣),也允许药师在提供专业服务时单独设立项目收费。例如在英国,政府对纳入卫生服务计划的药品按购进成本报销,同时允许社会药房与制药厂商或PBM公司谈判获得一定的折扣收入。政府允许社会药房通过单独的药学服务项目收费,分3个层次:基本药学服务(日常服务,核心是处方调剂)、高级药学服务和药学增值服务(不强制药房提供,根据社会保险协议或患者需求提供的特殊服务来设定,如用药评估分析服务等)。

  康震认为,传统的药品加成来补偿药师的服务是一种不合理的商业模式,因为这种方式会鼓励医生多开昂贵药品来提高加成费用。而药师遇到这种情况通常也会视而不见,因为加成多药师也多盈利,这种模式对于控制医疗费用也是无效的。

  法律是对行为的强制规范,也是开展一切活动的强有力后盾。谢子龙提出,应加快执业药师立法步伐,完善执业药师管理制度,从法律层面保障药师的社会地位,为落实药事服务费提供法律依据。

  7月1日,国家总局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第一百七十条还对执业药师处方的审核、调配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这一规范再次明晰了执业药师在药品零售中的责任与作用。

  另据有关人士透露,相关部门及专家也正积极争取将执业药师及其权责写入正在修订中的《药品管理法》。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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