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热盼中医药法早日出台
- 作者:王泽议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01-26 13:17
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随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医药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日前,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中医药界专家、学者,在京召开《中医药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与会专家积极建言献策,并一致认为,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要紧紧抓住机遇,推动中医药法早日出台。
求同存异加快立法进程
“中医药立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国医大师孙光荣表示,中医药法是为了保护、继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其颁布实施将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国计民生规划,有利于中国文化传播,有利于国际交流合作。“《中医药法(草案)》经过一届又一届政府主管部门和一代又一代各个领域的专家打磨了近30年,条文内容已经基本成熟、可行,希望尽早出台。”孙光荣认为,对于草案中有歧义的内容可以先放下来,以后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而无须追求毕其功于一役。
中国中医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黄璐琦认为,中医药立法走到今天是中医药界30年矢志不渝的结果,建议存同求异,加快立法进程,在实施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崔月犁传统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晓彤教授也表示,“希望能够促成中医药法的颁布,尽管还有很多问题。”
加强人才培养重视师承教育
师承教育是行之有效的培养中医药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中医药学术和文化传承的重要形式,也是形成不同医学流派的重要因素。专家建议,在人才培养中,可以尝试将师承教育作为与院校教育并行的基本教育制度,实行师承教育制度化。鼓励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办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符合条件的非中医专业技术人员,跟师学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
“关于中药人才的培养,问题还是很大。”国医大师金世元说,“据我了解,中药炮制人员很多不是正规学校毕业的,大部分是临时工,是外行,都需要进行培训。”金世元认为,对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可采取正规学校培养和师带徒两种方式,双管齐下,并在政策方面给予支持,促进中医中药事业的发展。
对于人才培养问题,孙光荣建议,制定改革中医药高等院校课程设置和改进新型教材的方向,增加中医药专业课程的比重,增加中医药经典教学的比重,增加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的比重,增加院校自编地方特色教材的临床带教课时的比重,这样培养出的中医药人才“才能够不仅考察应试可行,而且临床应用可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安龙认为,中医药发展中一个很大的问题是顶尖的中医药人才太少,“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是中医药事业长盛不衰、不断传承的关键所在。应回归中医药人才培养的规律。”
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名录
当前,中医药传统知识被不当占有和不当利用的情况在国内外屡屡发生,如何尊重和保护好中医药传统知识,解决好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价值承认、合理使用和获益分享问题,是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必然要求。
近些年来,国际上对传统知识的保护已形成共识,一些国家已经立法保护本国传统医药知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还不够完善,加上中医药自身的许多特点,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难以有效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迫切需要建立专门的保护制度,加强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挖掘与保护。所以专家建议,在草案“国家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相关条款中(第二十九条),增加“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和保护名录”内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王国强在会上表示,目前国际上在传统医学方面,特别是在占领传统医学方面的引导、指导、主导话语权方面,竞争非常激烈。日本推出了健康日本2035年战略,其中特别提到未病战略,就是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这就是中国传统中医的“治未病”,说明中国传统医学精髓得到了世界的认可并且在实施。“我们自己本土原创的中医药应该怎样去弘扬好、发展好,更关键的是我们在这方面应该有主导权。如果我们不领先,不去做,就可能被别人拿走,我们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王国强指出,作为传统医药大国,要深入挖掘中医药宝库,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来推进中医药的现代化,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这就需要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王泽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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