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审批要充分发挥网上优势

  • 作者:徐进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11-07 15:15

  《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网上审评审批优势,逐步扩大网上审评审批范围,提高审评审批效能。”这体现了行政审批制度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必将大大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有力地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办事,也必将有效杜绝行政审批中的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上行政审批已经推行多年,从多年前的电子表格填写、U盘传输,到如今的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初审,网上签发。网上审批的范围逐步扩大,程序日渐规范,监督日益到位,受到广大申请人的好评。在充分评价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审批系统不统一,数据不能共享。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各有各的审批系统,各省、市、县(区)有各自的审批系统,由于产品库单列,地区之间审批也各自为政,导致购买行政审批软件耗费大量资金,各个数据库互不对接,省局无法实时监督和收集市局的行政审批数据,市局无法实时掌握县区的审批情况,更无法实现省际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查询。还有的由于系统技术问题隔三差五出现技术故障,严重影响审批效率,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网上审批断档,线下线上混杂。各个地区有的全面实施网上审批,有的还在沿用纸质资料审批;有的药品线上审批,食品线下审批;有的生产环节网上审批,流通环节纸质资料审批。这种线上线下混杂的情况严重阻碍了行政审批效率的提升,也不利于行政审批监督。

  三是线上线下同时运行,严重浪费资源。一些地方在实施行政审批网上审批的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同时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网上资料象征性运行,纸质资料实质性运行。为了做资料,申请人不得不向那些与审批部门有关系的中介组织付出高额费用。一些审批机关在审阅网上电子资料后,还要求申请人亲自把原始证件资料拿去审查,几乎所有的审批机关都要求申请人亲自到受理大厅领许可证书。群众对此意见大,举报投诉时有发生。

  针对存在问题,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实现“网上审评审批范围逐步扩大,网上审评审批效能稳步提高”的目标。

  审批系统要统一。要把网上行政审批纳入国家总局信息化建设的大盘子,实现行政审批系统统一招标采购,统一技术把关,统一升级换代,争取实现“四品一械”和一个省份共用一个大系统,全国省际之间行政审批数据可共享、可查询,真正实现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稽查办案和技术监督“四位一体”的有机统一。

  “两线”运行当杜绝。网上审批的初衷是为了方便申请人和提高审批效率。如果线上线下同时运行,一方面浪费了申请人的时间和资金,另一方面提高了审批成本,减缓了审批效率,与网上审批的“优势”背道而驰。实行网上审批后应当以网上直接审批为一般,以线下审查为例外。诸如身份查询、学历查询、职称资格查询、工商登记查询、有无违法记录查询等等,能通过与有关部门联网查询的,不得要求申请人线下提供证明资料原件;凡是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传输的不得要求申请人亲自到场;凡是可以通过OA系统传输或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的许可证件等不得要求当事人现场领取;凡是可以实行网上签章、签字审批的,不得再要求当事人打印提供纸质资料;网上申报的资料应当力求简化,避免重复索取资料,力戒要求提供与审批关系无关或关系不大的资料;同时必须将网上填报资料的范本向全社会公开展示,避免由于网上申报增加申请的技术难度。

  实时监督应到位。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处于饮食用药安全的源头,事关老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的千里之堤极有可能溃于行政许可中的一个“蚁穴”。行政审批相对于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过程更为隐蔽,最容易诱发徇私舞弊、行贿受贿问题发生,如果不能做到实时跟踪监督,很容易出现超时限许可、超范围许可,违法受理、违法审评、违法发证的问题。而对许可的最好的监督手段就是网上公开,接受行政机关内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敞开投诉举报的大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制止。笔者认为,行政审批的资料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和商业机密,就应当全面公开,行政审批的过程也应该在网上全程公开,重大的行政许可还应当进行网上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行政许可监督中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及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只有监督到位才能做到阳光审批,将行政审批中的违法违规问题降到最低。(作者单位:甘肃省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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