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严查执业药师“挂证”

  • 作者:胡芳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11-08 15:03

  近日,海南省食药监管局下发通知,决定在药品经营企业内部建立监督举报制度,一旦举报属实,最高奖励50万元。在该制度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含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不得从事的10项违法行为中,有一项即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执业药师在其他企业兼职、挂靠”。

  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海南省食药监管局将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现象。记者获悉,事实上不仅海南省,国内多地对执业药师“挂证”都进行了严厉打击。


  “挂证”现象并不罕见


  所谓“挂证”,是指执业药师把执业药师证租赁给需要的社会药店或者医药商业企业,本人并不真正到药店和药品批发企业执业,即人证分离。执业药师挂证在业内并不罕见,网络上甚至有帮助执业药师“挂证”的专门网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领导曾指出,我国执业药师队伍存在“不够用,不好用,不真用”问题。

  国家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数据显示,截至到今年9月30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 321425人。《2015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则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466546家,其中批发企业11959家、非法人批发企业1549家;零售连锁企业4981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04895家;零售单体药店243162家。注册执业药师和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缺口。

  广东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主任张建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从总量来看,我国执业药师人数并不少,但是由于门槛低、待遇低、社会地位低,很多通过考试的执业药师不愿到社会药店注册。

  《2016年上半年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分析报告》显示,目前全国药店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有20万人,但药店注册的执业药师却超过24万人,二者数量不符与虚挂执业药师证书有关。

  “我所知道的情况是社会药店租赁一个执业药师证书费用大概是1万元/年;流通企业租赁一个执业药师证书费用大概为1.5万元/年。而社会药店里一位全职在岗的执业药师,月薪为五六千元,流通企业全职在岗的一名执业药师月薪一般会过万元。”北京一家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高管说。显然,对社会药店或者流通企业来说,“挂证”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控制成本。

  仁和药房网质量管理中心总监乔岩也直言,随着租金、人力等成本的上涨,很多社会药店处于微利状态,一名执业药师的工资就有可能让社会药店亏损,尤其是一些单体药店更无法承受。“仁和药房网在向健康服务店转型过程中,对执业药师的需求量大增,但也直接提高了企业的运行成本。”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武滨对记者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社会药店配置执业药师的重要原因是为了指导用药和负责处方审核。“但由于以药养医的制度长期存在,社会药店很难拿到医院处方,执业药师在社会药店很难发挥其指导用药的作用,基本跟普通店员无异。这种情况不仅导致了社会药店对执业药师需求不迫切,也造成了执业药师不愿去药店注册执业的恶性循环。”


  严惩“挂证”多地在行动


  执业药师“挂证”的隐患显而易见:对社会药店来说,百姓用药缺乏必要的指导;对流通企业来说,挂证往往跟药品购销走票、挂靠相关。

  海南省局的上述通知指出,9月30日国家总局通报海南弘力医药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药品GSP的经营行为,具体表现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能有效履行职责,质量管理部部长杨某(执业药师)不在岗,实为兼职挂靠人员”,要求省级食药监部门撤销其GSP证书。

  面对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包括海南在内的多地陆续采取了整治措施。今年10月,云南省撤销了昆明济长健医药有限公司药品GSP认证证书,该公司违法行为包括“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王某(执业药师),实为兼职挂靠人员”。

  今年9月,鄂尔多斯市食药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打击非法购销“回收”药品及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法收购药品行为和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需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按管辖权限,及时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山东临沂市河东区药监部门共将75名违规挂职的药师列入“黑名单”;烟台市则启动专项检查,重拳打击“药师缺岗”,对发现不在职不在岗的,对企业和执业药师进行约谈,情况属实的,纳入执业药师“黑名单”管理,不再受理其在药品经营企业的注册申请,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对企业进行查处。

  安徽除了实行执业药师黑名单制度,严惩“挂证”行为外,还将完善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的数据库建设,及时构建药品监管人员实时查询和社会监督共治的信息平台,并实行全省联网,今后执业药师挂名或者虚聘都将被系统“拉黑”。

  今年9月,国家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注册系统增设了市场监管平台,可以按注册范围设置生产、批发、零售、使用4个领域的查询、记录功能,同时提供执业药师的查询检索功能。相关工作人员直言,该平台的运用是对挂证的警示。而《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也在紧锣密鼓地修订当中。

  不过令人欣喜的是,国家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30日,注册于药品批发企业、社会药店的执业药师人数全面增长,分别为35242人和278512人,“药品批发企业和社会药店中执业药师注册人数显著增加。”

  “随着国家在药品流通领域飞检力度加大,批发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现象正在逐渐减少。”乔岩说。武滨认为,在社会药店,药学服务是必然方向,而执业药师是个很好的抓手。“随着新医改的推进,尤其是药品零差率以及国家严控公立医疗机构药占比,使得医院处方逐步向药店流出。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药店如果想要承接医院处方,就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本报记者  胡  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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