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配置资源 提高监管效能 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宣贯师资培训班在京举办

  • 作者:陆悦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11-10 13:54


  本报讯 记者陆悦报道 日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主办、高级研修学院承办的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宣贯师资培训班在北京举办。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新疆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局的100名优秀师资代表参加了培训。本期培训班旨在做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逐级宣贯、培训、实施,推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制度和方法。实现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是实现科学监管的第一步。”食监一司司长张靖在培训中表示,我国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共计1181万家,还有难以统计的众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共计26.6万人,产品种类多、监管主体多、风险隐患多及监管资源有限的矛盾仍然很突出,且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平均用力、不分主次等现象,使监管工作缺少靶向性和精准度,监管的科学性不高、效能低下的问题还较普遍。建立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能够帮助监管部门通过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深入分析、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并使监管视角和工作重心向一些存在较大风险的生产经营者倾斜,适当减少对风险程度较低企业的监管资源分配,从而最终达到合理分配资源,提高监管效能的目的。同时,也有助于监管人员更好地了解食品行业中存在的风险点,掌握食品行业发展的基本态势和实际情况。对于生产经营者,通过分级评价,能够进一步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安全意识,提升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能力,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培训班本着为各地培养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宣贯师资力量这一宗旨,由制度的起草者就风险分级管理的基本概念、制度背景、设计思路、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另外,为提高风险分级制度的实用性,本次培训特别增加了风险分级案例模拟及信息化系统介绍的课程,使学员从案例模拟中掌握风险分级的具体实施方法,为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和下一步各省级局组织宣贯培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员普遍反映本次培训班授课内容丰富实用,通过培训,对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对在本地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食监一司要求,本次培训班结束后,各地要做好对《办法》的解读、宣贯和培训等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省级局在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及时制定各地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并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二是要充分做好风险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督检查的衔接工作。《办法》是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重要依据,各地要统筹做好2017年食品生产者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制定的有关工作,确保两项制度能够在实施中互为支撑、相互促进,不断提升各地食品生产监管水平。三是要加大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的宣贯力度,做好《办法》的逐级培训工作,确保监管人员掌握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内容、熟悉工作的流程,促进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落实。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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