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河北: 切实保障食药安全 推进健康河北建设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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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17-03-29 23:01

 “十二五”药品合格率跃升至全国第一

        “十二五”期间,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发展,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的药品评价性抽验中,河北省药品合格率从2012年的96.8%提升至2015年的98.4%,排名从2012年的全国第21位跃升至全国第1位;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连续两年保持在95%以上;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由2013年的58.48%提升至2015年的69.71%。
        (一)监管体制改革和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强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截至2015年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到位。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监管责任清单》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清单》三个清单,使各级监管部门更加明确“手中的权力、肩上的责任、监管的重点”,推动形成了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为有效补充的监管体系。二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河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成为全国第4个出台“三小”条例的省份。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7个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同步施行,为实现食品监管“全覆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三是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体系。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实施意见》,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和转型升级。四是加强监管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组织保障、法规制度、科技支撑、质量追溯、监管责任、社会共治“六大体系”和问题发现、风险防控、违法惩处、应急管理“四大机制”,制定实施了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等60余项监管制度。五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绿色通道”、预约受理、现场办结、统一受理送达等服务措施,提升便民服务效率,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平均压缩42%。
        (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深入。一是强化风险防控。突出问题导向,定期召开省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会商会和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厅际联席会,对风险监测、监督抽检、舆情监测、日常监管等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确定食品药品潜在风险点,及时部署安排风险隐患排查,第一时间消除潜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件的发生。二是强化信息发布。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实现了每周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质量公告,强化抽检结果运用,倒逼企业加强自律,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三是强化规范实施。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保健食品企业等实施GMP规范,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药品再注册和新修订GMP、GSP认证,促进企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经营,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四是强化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继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聚集区整治提升、农村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清死角、打窝点”等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的高压围剿态势,并坚持每季度进行新闻发布,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2013年以来,全省查办食品药品案件数量持续上升, 2013年查办2536件(此数据为药品案件数,省局2013年8月重新组建),2014年查办10603件;2015年查办16784件;今年1-10月份,查处14665件。同时,圆满完成了秦皇岛暑期办公、北京联合张家口申办冬奥会评估、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三)示范创建成效明显。一是深入推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和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在全省分三批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组织石家庄、唐山、张家口市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通过示范创建,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和社会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二是深入推进“网格化”监管。县、乡、村三级食药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全覆盖,全省共建立县级网格201个,乡镇级网格2523个,村级网格52626个,进入三级网格的基层协管员达到58184人,做到了定格、定人、定责,把监管触角延伸和覆盖到每一个角落,打通了食药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三是深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获证的76093家餐饮单位中,74777家完成“明厨亮灶”,覆盖面达98.27%。四是大力推进“三小”食品业态登记备案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发放“三小”登记证和备案卡 10万余户,约占全省“三小”摸底总数的46%。
        (四)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强化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培训。围绕监管执法、风险监测、专项整治等中心工作,重点加强了对监管人员执法实践能力培训。2013年至今,省局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0余期,培训1.5万人次。同时,全系统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基本实现企业普法全覆盖。二是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河北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技术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已动土开工。积极提升基层检验检测能力,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县乡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基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2013年以来,省级投入9266万元,为11个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187个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备了必要的大中型检验仪器设备,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层检验检测能力薄弱这一短板;投资2000万元,为631个乡镇派出机构配备了农残检测仪、多功能分析仪、油品质检测仪、肉类水分检测仪、食品快件箱等快检设备。三是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投入1820万元,为基层配备了取证工具、应急装备、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逐步实现了监管电子化、透明化、高效化,为基层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五)大力推进食药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级使用”为基本原则、以“顶层设计为基础、以统一标准规范”为基准、以“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持续加强基础硬件设施建设。投资621万元,基本建成了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计算中心和“智慧食药监”云平台;投资1647万元,建成了覆盖全系统194个节点的基础骨干网络和172个视频节点的视频指挥网络。不断加强业务应用子系统建设。投资1181万元,建成了食品药品基础数据库、药品生产电子监管系统、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系统、四品一械抽验系统、网上行政审批系统、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食品安全电子溯源信息共享平台、药品电子检验报告管理系统、“药安食美”社会共治平台、食品药品诚信网、食品生产许可证系统、食品经营许可系统、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制证管理系统、“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系统、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信誉资质查询系统20多个信息化子系统。目前,全系统信息化建设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智慧食药监”已具雏形。
        (六)社会共治渠道不断拓展。一是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2013年以来,12331共接收投诉举报信息77900件,做到了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积极性明显提升。二是全力推广“药安食美”社会共治平台应用,目前安装用户已达27万,访问量近450万人次。三是深化全媒体宣传。及时全面反映全省监管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跟踪报道重大典型案件,褒扬先进企业典型,形成监管执法与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累计发放各类科普宣传资料近800万份(册),通过手机发送食药安全知识信息近3000万人次,食药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覆盖近全省一半左右的人群。

        “十三五”狠抓三个着力点

        十三五”时期,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着力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四有两责”,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健康河北建设。
        总体目标:力争到“十三五”末,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全省“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法规标准制度更加健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四有两责”落实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努力使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为此,河北将从以下方面狠下功夫.
       (一)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
        1.法规标准方面,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研究制定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立项计划,加快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全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良好行为规范,基本建立首负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制度等。出台我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规章制度,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
        2.机制建设方面,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逐步实行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网上办理、联网审批。科学划定“四品一械”重点监管功能区,对产业集聚区、流通集散地实施全覆盖高强度监管,有效控制源头风险,促进产业发展水平提升。科学合理划分监管对象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对象实现100%全覆盖监管。建立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与评价系统,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评价率达到100%。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3.监管执法方面,建立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薄弱环节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等新生业态监管,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规范网络食品药品信息服务与广告发布,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搭建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办案信息平台,实现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整体协调推进检查核查体系、技术审评体系、检测评价体系、风险预警交流体系、投诉举报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市场秩序。
        4.能力建设方面,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全面提升各级检验检测机构的综合技术实力,力争省、市、县三级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跻身全国前列。力争到“十三五”末,食品抽检监测覆盖全省85%以上食品经营市场和100%食品生产企业,覆盖100%的食品类别。全省药品抽验实现基本药物全覆盖,开展对药品抽验数据的深度分析利用,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撑,全面推进“智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5.监管保障方面,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机制,开展全员分级分类培训,力争全省监管人员年度参训率不低于90%。推进网络教育培训,加快认证评审、执法办案、监督抽验、政策法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力争“十三五”配备率达到80%。推进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乡镇(街道)设置的派出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满足基层执法基本需要。
        6.社会共治方面,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质量管理,确保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安全。依托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和身份证信息,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形成市场倒逼企业守法经营的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强化举报人保护措施。加强媒体监督和引导,做好科普宣传,强化示范带动,到“十三五”末,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实施九大工程,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将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实施九大重点工程,即: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升工程;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程;人才队伍素质提高工程;执法装备配备工程;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工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提升工程;科普宣传工程;“双安双创”工程。通过实施九大工程,使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初步形成,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能力水平大幅提高,健康河北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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