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内蒙古:实施“十大工程”为食药安全保驾护航

  • 作者: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17-03-29 23:09

“十二五”:措施得力    成效明显

        “十二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其列入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有进,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四级监管体制初步形成。“十二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不断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由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进行了部门之间的职能划转、资源整合,组建自治区食药监管局和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乡镇(社区、街道办事处)各级食药安委(办), 到2015年底,全区12个盟市、102个旗县(市、区)、1010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构改革基本到位,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监管体系。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在岗人员达到6632人,比“十一五”期末增加3倍。
        二、监管法规制度更加完善。制定实施《自治区“鲜奶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131项监管规章制度。2015年5月出台的《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与新《食品安全法》同步实施,在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和监管制度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三、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盟市食品安全实验室改造、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食品快检设备配备等项目扎实推进,累计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3.86亿元,全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明显提升。全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分别达到每百万人口1362份和276份,均超过了国家规划目标数。组织开展不同层面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妥善处置了12起食物中毒事件。组织各类学习培训120多期、培训各级监管人员17245人次,切实提升了监管队伍的素质。
        四、生产经营秩序逐步规范。制定了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列出了风险问题清单,积极推动实施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加大了监督抽检频次,“十二五”期末,食品药品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强化源头治理,完善过程监控,严打违法犯罪。组织开展了集群战役假药案查处、药品“两打两建”、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医疗器械“五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食品添加剂“打非治违”等110多项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5365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5处,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8件,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不断规范。
        五、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建立。积极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认真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监管任务。实施企业约谈告诫、“黑名单”公示等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促进行业守法诚信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和首负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科普知识宣传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有效提高了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监督能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大力发展食品药品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党政同责、部门各负其责、各方配合联动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六、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大力推进蒙药标准化建设,制修订标准和规范285项;支持企业建立标准化、规模化的药材种植基地和产业园区29万亩,种植蒙中药材品种22个;引导蒙药生产企业、研究机构研发蒙药新药,提升了蒙药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促进了蒙药现代化、产业化发展。扶持乳肉制品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鼓励连锁经营、物流仓储等现代化企业开办,提高食品药品产业的集中度。“十二五”期末,全区共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9545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2005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6503家,分别比2010年底总体增长79.93%、25.98%、47.63%,全区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

        “十三五”:实施“十大工程” 达成预期目标

        “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要力争实现以下食品药品安全主要预期目标:
        (一)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健全责权一致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基层网格化监管网络全面建成。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对高风险品种的监测实现全覆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区域分布更趋合理,基础设施、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快速发展需求,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二)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明显提高。食品年抽检样品数达到4批次/千人,地产食品监督抽验、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抽验和基本药物生产领域抽检覆盖率达到100%;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样品数逐年增加,高风险医疗器械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抽验覆盖率达到100%。
        (三)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全区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人数控制在3/10万以内,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四)食品药品产业规模逐步壮大。食品药品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民族特色、新资源食品和产业园区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第三方服务市场逐渐成熟。
        (五)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70%以上。

        为完成上述预期目标,将滚动实施以下“十大工程”。
        一是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健全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分阶段、分批次推进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工作;到2016年完成60%的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到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基本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到2020年全面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与小康社会同步实现。
        二是实施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内蒙古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等区域检验检测机构,独立设置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加快盟市、旗县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配齐苏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快检设备。
        三是实施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大经费投入和协调指导力度,全面推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16年底,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到60%以上,到2017年底全部达标。
        四是实施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依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管理机制,开展与老百姓生活紧密相关食品及药品、医疗器械的风险监测及评估,加强风险隐患的排查、核查,加大对突发事件安全风险隐患的监控力度。
        五是实施信息化智慧监管工程。建立政府、企业、消费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进行实时监控,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监管工作效率。
        六是实施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建成覆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应急指挥平台,促进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较大提升。
        七是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化工程。全面完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修订工作,积极推进地方特色食品的标准制定工作。
        八是实施蒙药质量标准化工程。制定蒙药制剂规范、蒙药材炮制规范、蒙药材标准,加强蒙药新药开发、蒙药材种植基地和生产加工园区建设,加强蒙医药国际和国内交流合作,促进蒙药产业化、规范化、现代化。
        九是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人才发展战略工程。建设食品药品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采取互联网+等培训形式,拓展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促进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十是实施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化工程。结合“七五”普法教育,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及科普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公众健康科学素养和对食品药品安全基本常识的知晓率。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