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州查处一起非法销售保健食品案

  • 2017-05-25 09:25
  • 作者:李舒雯 夏晖晖
  • 来源:中国医药报

全州县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位于全州县全州镇凤凰西路的某食品经营店存在非法向老年人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依法检查,在现场查获销售票据3本。该局顺藤摸瓜,发现该店销售的一种饮液外包装标签标注有“适宜人群:体质虚弱、肠燥便秘、失眠多梦、心神不定、身重骨痛、健忘头昏、肾虚干咳、高血脂者;不适宜人群:孕产妇、少年儿童”的字样,该店已按2000元/份(每份3盒)的高价售出4份,销售收入8000元。另有一种琼浆酒,外包装标签标注有“适宜人群:亚健康人群、女士美容、男女老少保健”等字样,该店已按1980元/份(每份3盒)的高价售出一份,销售收入1980元。

    


据悉,当事人钟某打温情牌,通过与老年人拉家常、谈生活,施以小恩小惠,拉近与老年人的距离,随后组织老年人参加“健康知识讲座”,大谈当今老年人常患的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及冠心病等疾病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控制等知识,并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营造关爱老年人健康的氛围,在换取老年人的绝对信任后,向老年人销售上述保健食品。

    

经确认,当事人钟某销售的该饮液及琼浆酒均为普通预包装食品,但食品标签上却有暗示具有保健和预防、治疗疾病功能作用的内容。执法人员依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9980元,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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