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履职尽责 全面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 2017-07-31 17:59
  • 作者:张众志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尊敬的徐景和司长、吴少祯董事长、杨玺局长、荣昌平副市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欢迎来到美丽的鄂尔多斯市!下面,围绕会议主题,我就鄂尔多斯市食药安全工作实践,与大家共同交流探讨。


鄂尔多斯市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05.5万,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41234家,是内蒙古乳、肉、粮油、白酒产出基地。在“四个最严”指引下,我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全面推进“两创一建”,依法行政、担当尽责,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先后被确定为全国首个创建国家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示范城市、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守住了近年来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底线。


一、坚持高位推动,压实依法履职责任


市委市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主抓,不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和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食药和环保、维稳、安全生产一并列为全市安全领域四项重点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两办以任务清单形式挂牌督办,按月调度反馈,跟踪落实。提高食药安全在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中的权重,从4.1%提升至5%,对排名靠后的旗区和部门负责人约谈问责,强力推进食药安全工作。与此同时,建立符合少数民族地区特色、适应鄂尔多斯发展的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市级和农牧业生产、食品加工比重大的3个旗区均独立设置食药监管机构,实行“三合一”的6个旗区由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食药局局长;苏木乡镇全部设立食药监管所,由乡镇长兼任所长,并按照“五化”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率达到97%;市旗镇三级均成立由政府“一把手”任主任的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所有行政村设立监管站,全市共聘请协管员、信息员2076名,并按照市旗5:5比例落实每人每年2000元补贴,真正将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变为“零公里”,切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络。


二、夯实软硬件基础,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坚持人防技防同步提升、有机融合,从政策、人员、装备、技术等“软硬件”上全面升级,在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上取得“1+1>2”的效果。一是用硬投入保障监管。市委市政府将食药监管作为民生重点工作,优先予以经费、人员等保障。今年全市安排食药监管经费6426万元,按常住人口达到人均31.4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达标的旗区食品检验中心、乡镇监管所、快检室,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通过统筹调剂、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壮大监管队伍,全市现有监管人员1190名,达到了常住人口5.79人/万人的配备比例,其中,乡镇监管所达到5-8人,城区监管所达到10人以上,监管人员较机构改革前增加42.9%,极大地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二是用信息化提升监管。投入2300万元启动智慧食药监工程,建成市旗镇三级互联网+“三安”联动综合监管平台和终端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审批、移动执法、食品药品全程可追溯、餐饮企业凉菜间25℃监测预警和洗消间全景视频实时监控,群众也可通过手机随时查询。我市羊肉全程溯源体系亮相全国食品安全“双安双创”成果展。三是用检验体系支撑监管。根据鄂尔多斯地域广阔、企业布局分散、检验成本较高等特点,我市按照“市级全覆盖、旗区保基本、乡镇能快检、企业强自检”的原则,构建起“四位一体”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市级单设食品和药械检验中心,认证参数1357项,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能力;旗区全部成立检验机构并通过资质认定,参数都在180项以上;乡镇监管所、食品加工园区、农贸市场和大型餐饮单位、超市、学校食堂设立了快检室,参数都在110项以上。今年,食品检验要实现4批次/千人的目标。四是用社会共治助力监管。全面推行“四品一械”企业量化分级管理,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倡导“看笑脸”消费,倒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将食药安全纳入公益宣传和学校教学内容,列入文明城市复审和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指标体系,编入中小学教材。开展“食美药安鄂尔多斯”活动,在机场、车站、商场等设立食药安全科普宣传站1200处。成立餐饮行业协会、药品学会、医药行业协会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立法、司法、监管、社会管理和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合力作用,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大大提升。


三、创新监管模式,破解依法履职困局


(一)突破小作坊多散乱的监管难题。推行由“政府统一规划、企业建设运营、部门全程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园区管理模式,通过免收房租费、优惠物业费、减少运行费、打造名优品牌等政策鼓励引导,将分散的食品小作坊集中到园区,实行“明厨亮灶”和“八统一”“三推行”“十公开”管理,形成新食品安全时期的小作坊文化,实现了食品生产加工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全市现有食品加工园区13个,小作坊入园率达到60%。


(二)精准治理农贸市场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农贸市场凭借价格较低和品种齐全的优势,较好地满足了社会中低收入阶层的日常生活需求,但由于其进货渠道杂而且在进货链条上缺乏严格的检验把关程序,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监管难度较大。为此,我市在农贸市场严格实行“入场需检测、合格再入市”和“十项主体责任”“七统一”监管措施,同时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快检日”活动,无偿为老百姓提供检验服务并公开结果,回应百姓关切。全市建成标准化农贸市场21个,常住人口在20万以上的旗区至少有2个农贸市场,流动摊贩入场率达到96%。


(三)以“4D”模式提升餐饮行业的整体水平。在全市推行餐饮行业“4D”管理模式,实现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消费者满意率三个明显提升。全市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92.47%,核心区达到95%,在市域东中西部合理布局并建成投用餐厨垃圾处理厂3个,辐射周边6个旗区,餐厨垃圾日处理量约140吨,实现了餐厨垃圾规范处理的全覆盖。


(四)打造流动餐车解决农村牧区集体聚餐隐患问题。我市每年约有近万场次红白宴席在农牧区举行。为降低农村牧区集体聚餐风险,严格执行3桌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并率先推行流动餐车监管模式,安装GPS定位及视频监控,做到“三统一五必须”。该模式被国家总局列为“四打击四规范整治”亮点之一。


(五)推行移动屠宰车组解决牧区屠宰困难问题。针对牧民居住分散、牲畜集中屠宰困难的实际,我市试点开展了地面移动屠宰车组建设,集屠宰车、下水车和冷藏运输车功能于一体,配备北斗定位,将车辆位置、屠宰过程、温度数据等信息实时上传,实现了屠宰环节的全程可追溯。


(六)配备流动执法车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流动执法与检测。推行具有流动办公、执法、快检、宣传等功能的流动执法车监管模式,随时随地开展日常监管、定点检测、快速筛查、应急保障和执法办案等工作,并与智慧食药监管平台实时联通,实现监管模式从固定到流动的突破,近日乌审旗6辆流动执法车已在各苏木乡镇正式“上岗”。


四、严格行政执法,增强依法履职效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完成我市8大类535项行政权力,公示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把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企业名称、人员变更等19个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15至20个工作日压缩为“当场办理”,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多年来没有出现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行风评议连续五年位居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前列。二是推进依规治政。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行政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从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建立行刑衔接长效机制。市旗两级均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配备食药侦民警108人,创建了“鄂尔多斯食药警察”平台,集法律知识宣传、案件信息公布、线索举报受理为一体,实现案件拓宽、自身宣传、警民联动三大功能。在食药局设立“三安”联勤联动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研判会商、风险评估,实现信息共享。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细则》,规范了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程序。四是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面实行“四化”、分级分类和“三单式”监管模式,组织开展“飓风”“扫雷”“三大攻坚”“双百”“六大六强六提升”等行动,采取卧底、突击检查、异地检查、重奖举报等非常规手段,深挖案源,严查严打。近年来查获跨区域案件4起,2起被国家总局列为督办案件,特别是在利剑行动中,历时1年成功告破了行销20多个省市、涉案金额4675万元的假宁神片、镇痫片案,有效维护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近年来,鄂尔多斯食药安全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了长足发展,但与国家总局、自治区局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食药安全的期待还存在一定距离,真诚地希望大家对我市食药安全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不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鄂尔多斯!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祝大家在鄂尔多斯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谢谢大家!

 

 注解:

1.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2.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监管责任、监督抽验责任。

3.五化:设备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制度规范化、责任网格化、监管信息化。

4.三安:公安、农安、食安。

5.双安双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6.食品加工园区“八统一”“三推行”“十公开”:统一规范管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生产流程、统一档案记录、统一食品标识、统一园区品牌、统一集中检测、统一运输配送;推行销货一票通、二维码追溯、量化分级监督;公开证照、监管人员、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承诺书、量化等级、产品检测报告、监管文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投诉举报电话。

7.十项主体责任:食用农畜产品生产经营者入市审查登记制度、食用农畜产品基地供应商现场考察制度、食用农畜产品入市检验制度、入场食用农畜产品经营者培训制度、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信息报告制度、食用农畜产品安全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入市食用农畜产品索证索票制度、食用农畜产品销售票据统一印制使用制度。

8.七统一:统一管理、统一量化等级公示、统一证照、统一检测、统一追溯、统一宣传、统一培训。

9.4D:天天工作整理到位、环境事物责任到位、全体员工培训到位、人人事事执行到位。

10.三统一五必须:制度统一化、许可备案统一化、监管统一化;必须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必须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必须有GPS定位及视频监控、必须提前进行备案、必须人员培训到位。

11.四化:网格化、痕迹化、表格化、智能化。

12.三单:任务清单、目标清单、检查内容清单。


(本文作者系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