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食药监管国际合作实现跨越式新发展

  • 2017-12-15 19:57
  • 作者:袁林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吹响了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胜利的进军号角,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我们要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对外工作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使命,坚定大国自信,扩大国际影响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际风云变幻,中国外交攻坚克难,开拓前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事实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对外工作的最大优势、最大特色、最大机遇。坚持“四个自信”,我们对外工作就有了根和魂,我国外交事业就有了前进动力和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本着“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站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高度,提出了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齐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倡议,体现了中国将自身发展同世界共同发展相统一的全球视野、世界胸怀和大国担当,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感召力和生命力。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联合国、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等重要多边舞台积极宣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倡议,在对外交往中践行互利共赢理念,以实际行动不断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远景目标,赢得国际社会普遍赞誉。

    

       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国际合作工作的要求,持续扩大在多双边国际舞台的影响,不断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在食品药品国际规则制定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同时,总局还承担起中国食药监管“代言人”的职能,在事关我国利益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积极介入、主动出击,共同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出中国声音,进一步提高我国食药监管的国际影响力,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在国际食药监管中的大国地位和大国担当。

    

       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要有新作为。按照十九大的战略部署,我们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用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主动对照、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目标要求,本着服从中央外交大局,领域外交服从整体外交的基本原则,坚持国际合作工作服务食品药品监管创新改革发展,服务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的核心理念,全面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认真贯彻中办、国办《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及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总局《“十三五”食品药品国际交流合作实施意见》,全力推动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国际合作实现跨越式新发展。

    

       一是大力推动,深化与大国、周边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友好互利合作。巩固并深化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积极拓展新的多双边合作关系,学习研究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食药监管经验,加强交流合作;发展与俄罗斯、越南等周边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交流互访,传播中国经验,相互学习借鉴。

    

       二是乘势而上,做好加入国际组织工作。巩固并继续扩大与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工作成果,积极争取成为ICH管理委员会成员;努力争取加入PIC/S,加强与FAO、UNIDO、CODEX等食品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世界卫生组织国家监管机构评估试点工作。

    

       三是借助外力,大力开展国际项目引进。加强与盖茨基金等相关国际出资方的紧密合作,重点推进项目二期顺利开展,建立药品监管国际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和国际化监管人才培养机制,继续参与世界银行食品安全贷款项目;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合作,为总局中心工作提供国际智力和国际资源支持。

    

       四是强化交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监管合作。配合总体外交战略,建立和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关系,完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食药监管部门的常规沟通渠道。会同相关国际组织、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学术界,组织举办“一带一路”食品安全合作会议、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高峰论坛等,开展实质性交流合作。

    

       五是服务大局,加强港澳台地区发展合作。服务“一国两制”,推动对港澳工作向纵深发展,提升与港澳地区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交流合作的层次,继续推进医药健康领域三个工作组相关工作,定期开展双边高层会晤、召开港澳与内地三方参加的食品药品监管高层会议等,为中央对港澳工作的整体战略作出贡献。坚决贯彻中央“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严格遵循中央对台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开展两岸在医药健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六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严格总局外事管理。完善外事管理制度,规范护照签证申报流程,明确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外事制度管理体系;科学制定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确保赴外任务精简高效,符合八项规定和外事管理要求。

 

       (作者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合司党支部书记、司长)


(责任编辑:景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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