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总局成立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
中国医药报记者 陈燕飞 报道 2017年12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宣布成立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并公布宣讲团讲师名单。
总局普法宣讲团30名讲师经社会遴选、专家审评和对外公示等遴选程序产生。总局明确,宣讲团主要职责是“深入党政机关、科研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食品法律意识”。宣讲团日常工作委托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负责,并成立工作组。
总局发布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精神,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法治意识,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2017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会议要求,决定成立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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