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百姓幸福指数不懈奋斗——陕西省2017年食药安全监管五大关键词点击

  • 2018-01-24 09:40
  • 作者:张伟峰 贺一辰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全省4个市(区)被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5个县(区)被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461个食品药品监管所被表彰为省级基层示范所;


  对全省16474户食品小作坊、85980户小餐饮、6705户食品摊贩进行信息化、网格化监管;


  全省完成食品抽检97670批次、快检36.2万批次,完成药品检测9708批次、医疗器械抽验1100批次,实现检测全覆盖;


  全省食药监管部门全年共查处食品药品案件10715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9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8个,吊销许可证9件,责令停业整顿247家。


  这些沉甸甸的数据背后,是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卫士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的执着与努力!


  关键词1:夯实基础  提升监管能力


  “没想到,这么专业的检测车竟然开到了家门口!”家住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金渠镇河底村的张鹏耀感叹说。2017年11月8日,适逢当地猕猴桃的收获时节,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把食品安全检测车开到村里,免费为果农的猕猴桃进行现场检测。检测不仅让果农对自家的果品有了底,也给外地来的果商吃了“定心丸”。


  眉县有着“猕猴桃之乡”的美誉,为了维护这一声誉,眉县食药监局努力做好猕猴桃的风险预警监测。值得提出的是,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推进,得益于陕西省食药监管系统为落实基层监管“四有两责”、提升基层监管能力而推出的一系列举措:县食药监局配上了专业的快检车,乡镇监管所也配上了快检箱和执法车。可以说,眉县食药监局的变化是全省基层监管能力提升的一个缩影。


  食品药品监管重在基层,难在基层。为打通食药监管“最后一公里”,陕西省食药监局规定,“配备一辆执法车”是省级示范所硬性要求,通过省级示范所验收的基层所可获得省级财政奖励50万元。2017年,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省食安办、省编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基层县、乡政府机构改革中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随着基层监管所建设的不断深入,尤其在标准化建设中对人员和硬件设施的及时补充,陕西省食药监管实现了全覆盖。比如,经过“百日大排查”,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食药监所摸清了所辖22个社区、两个城中村中共计2600多个监管对象(含“三小”)的底数,并明确了所里21名监管人员的监管区域和监管职责。除了日常监管、检验检测等日常工作,明厨亮灶、量化分级管理、提前介入、专项整治等举措均能通过基层所落实到位。另外,基层所还逐步承担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极大地方便了办证群众。截至目前,全省共考核验收461个基层示范所,2.305亿元以奖代补资金全部落实。全省用于县镇两级稽查、快检及食品监管队伍建设资金1.2亿元。


  检验检测是食药监管能力的重要技术支撑。陕西省食药监局依托中央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投资建设了11个省、市级食品安全检(监)测中心实验室,目前已全部开工;制定了全省107个县(区)食品快检车配备方案,目前正在进行采购招标。一个以市级机构为中心、县级机构为骨干、镇街机构为辅助、第三方机构为补充、企业为基础的覆盖广、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网络体系正逐步形成。


  2017年12月14日,全国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现场会在咸阳召开,检验检测网络体系的“陕西模式”受到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专业人员的高度肯定。


  关键词2:食安创建  注重示范引领


  2017年6月,陕西西安、宝鸡、杨凌和韩城4市(区)荣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食安创建工作历时3年艰辛努力,终尝收获的喜悦。


  2014年,陕西省主动请缨,成为首批参加创建试点的4个省份之一,并选取西安、宝鸡、杨凌和韩城4市(区)为首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启动后,陕西省食药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测评体系、考核测评标准和验收标准细则等相关文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多次组织媒体、专家、行业协会等多方对创建市进行评估、暗访及满意度调查,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并将创建示范城市与创建食用农产品安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基层示范所工作一并推进。


  4个创建市(区)不断创新,亮点纷呈:西安市形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监管、四级网络”的网格化食药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两图两档一承诺”的基层监管模式,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宝鸡市实施三级督查制度,实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治理,推行电子化监管,实施“阳光厨房”工程;杨凌示范区实现食用农产品追溯全覆盖,构建了基地认证、检测支撑、源头追溯的安全保障体系;韩城市对各类小作坊实行园区化管理,试行“原料集中采购、生产过程全程监管、出厂产品随机抽检”的管理模式,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完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创建带动和示范引领,全省各市县参与食安创建热情高涨。截至2017年年底,陕西省政府命名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已达25个。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超市已成为普通群众主要的“菜篮子”。陕西于2017年4月起推动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旨在对肉品、蔬菜、蛋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让消费者放心、安心消费。通过推动“农超对接”“基地+加工+超市”“订单农业”食用等新模式,切实使创建工作成为提升超市产品品质、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助推器”。通过宣传引导,全省超市创建示范积极性持续升温,已由最初自愿申报的18家上升至28家,且已与380余家农户和农业合作社签订了供货订单。

图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小宁(前排右)在宝鸡市眉县调研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蔡玉龙/摄


  关键词3:信用建设  落实主体责任


  2017年12月,一条“陕西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的新闻在陕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引起强烈反响。


  陕西省食药监局印发的《陕西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监管办法》规定,对全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和食品经营(不含餐饮)企业按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食品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守信)、B(基本守信)、C(失信)、D(严重失信)四级,信用等级为D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监管部门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也不同,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且提供绿色通道,优先或加快办理其业务申请,被评为C级和D级的企业则是监管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陕西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在谈及制定这项制度的初衷时表示,“强化食品安全治理,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守法纪讲信用。制定这个办法就是通过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切实把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食品、放心食品。”


  2017年,陕西食品药品领域信用建设“加速前进”:《陕西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陕西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密集出台。同时,陕西省食药监局编制印发了《食品药品信用信息指导目录》《行政相对人信用档案目录》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目录》;上线运行“陕西省食药监局综合监管平台信用评级板块”,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评定结果。目前,已完成食品经营企业初评181974家、生产企业3881家,对183家药品生产企业和23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了评定,其中5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对此,陕西省食药监局局长张小宁表示:“通过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黑名单’制度,在政策上保护和鼓励诚信企业,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有助于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同时还节省了监管力量,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靶向监管,更好地保障全省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关键词4:集中治理  回应群众关切


  “这个位置是城管帮我们划的,设备刚更新不久,食药监管部门还帮忙申请了补贴。”烤肉摊马老板介绍说,“现在有了自己的‘地盘’,只有搞好食品安全才能把生意做好做长久,谁也不想因食品安全砸了招牌。”马老板道出了陕西食品“三小”从业者的心声。


  西安市鄠邑区采取“疏堵结合、分段管理”的思路规范小摊贩,推行集中分时段管理,在城区内划定早市、夜市摊点集中经营区,并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规划位置、统一操作设施、统一工作衣帽、统一标识、统一台账记录、统一垃圾回收),真正做到服务和监管并重,以服务提升监管。


  长期以来,食品“三小”因“脏、乱、差”而饱受诟病,威胁食品安全。对此,陕西省食药监局和省食安办按照“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在全省打响了“三小”治理攻坚战。陕西省食药监局先后制定了小磨香油等10个品种食品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编写了《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检验项目清单》和《十七类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要点及风险监管评价指南》等,使“三小”监管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三小”专项整治以来,陕西省食药监管系统检查食品“三小”18.67万户次,培训监管和从业人员18.6万人(次);关停“三小”3090户,已对全省16474户食品小作坊、85980户小餐饮、6705户食品摊贩进行信息化、网格化监管。陕西“三小”整治的经验成效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为2017年“两会”期间法治工作的生动实践进行了深度报道。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勇于向“恶疾顽症”亮剑。


  不法分子为谋一己私利,在食药生产经营过程中人为“掺杂造假”“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精准打击食药领域的“潜规则”,陕西省食药监局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对食用醋、中药饮片等食品药品开展专项稽查。在“10·19”打击中药饮片苍术集群战役中,全省12个市(区)全部参与,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者691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5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涉案嫌疑人41名,一批大案要案被查获,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民心惟本,厥作惟叶。人民群众的呼声就是监管部门的行动号令。2017年8月,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监总局统一部署,陕西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联合其他11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个月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中,陕西省食药监管系统排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8694家,发现问题企业404家,立案查处191起,查处重大案件9起,取缔非法会议营销机构13个,查扣违法产品219件,停播违规医疗养生节目4个,禁播违规食品、保健食品违规广告9条。专项整治成效初见,目前行动仍在继续。


  据统计,2017年,陕西省完成食品抽检97670批次、快检36.2万批次,完成药品检测9708批次,医疗器械抽验1100批次;立案查办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0715起,办结案件9927件,案件办结率92.6%。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9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8个,吊销许可证9件,责令停业整顿247家。

图为陕西省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在“借你一双慧眼——科学辨别食品安全谣言”沙龙现场进行实验。本报记者贺一辰/摄


  关键词5:科普宣传  推动社会共治


  2017年一段时间,“紫菜是塑料做的”“肉松里面掺棉花”等食品谣言四起,有的还是“有图有视频有真相”,令公众一时真假难辨。


  面对食品安全谣言对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困惑,陕西省食药监局及时组织开展“借你一双慧眼——科学辨别食品安全谣言”沙龙,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专家、高校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和监管人员20余人,围绕“如何有效科学辨别食品安全谣言、如何引导公众理性认识食品安全谣言”积极探讨交流,并请专家现场进行小实验,用事实回击网上流传的食品安全谣言。同时,陕西省食药监局组织监管人员和专家,走进陕西广播电台“秦风热线”直播间,普及科普知识,与听众互动交流。


  此外,陕西省食药监局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强化信息查询服务功能,建立信息发布、公众服务、数据查询等互动栏目,设置“食品抽检信息”专栏,对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周周抽检、周周公开”,增设“食品药品科普专栏”,让官网成为社会公众和媒体获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第一平台”。同时,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重点在“微宣传”上下功夫,陕西省食药监局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同时发力,促进信息传播多元化。针对容易滋生谣言的领域,注重开展预防式科普,将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同步推出。


  陕西省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眼见为‘食’——见证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消费者代表和媒体记者走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零距离”参观和了解企业管控措施和监管部门工作情况;举办“关注用药安全、共享健康人生”药品安全沙龙,邀请食品药品专家与媒体记者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食品药品安全;走进校园举办“护苗2017——食药安全伴我行”活动,特邀相关专家就药品安全和营养膳食方面相关知识与家长们进行面对面交流,让学生们在愉快的游戏中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上电视进地铁”则让更多人了解食药科普知识。全省市县镇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立足实际,通过纳凉晚会、大篷车、广场舞、陕北说书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食药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科普宣传活动1680余场(次),受众达260万多人(次)。使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传遍三秦大地。


  新时代有新要求,新要求要有新担当。“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全省食药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将会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五个扎实’和‘追赶超越’新要求,按照‘五新’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撸起袖子加油干,以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努力为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把好关,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张小宁铿锵有力的话语,正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卫士向三秦父老许下的履职尽责、不辱使命的铮铮誓言!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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