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提醒:谨慎使用染发类化妆品 2017年收到不良反应报告2688份

  • 2018-04-08 10:35
  • 作者:陈燕飞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医药报记者 陈燕飞 报道  4月4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发布最新数据,2017年,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共收到染发类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2688份,占全部特殊类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的21%;涉及染发类化妆品2707例次,其中报告类型为严重的25份,占特殊类化妆品严重报告总数的55.6%。

 

  部分使用者使用染发类化妆品后出现头皮痒、面部散在丘疹等过敏反应现象。初步判断以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和化妆品毛发损害为主,其次为化妆品荨麻疹、化妆品光感性皮炎、激素依赖性皮炎、化妆品痤疮等。不良反应/事件发生部位以头皮、额部为主,其次为颈部、颊部、耳周、口唇、口周、眼周、外耳廓、鼻部、胸部等;表现以皮损红斑、丘疹为主,其次为斑丘疹、水肿、渗出、水疱、风团、毛囊炎样、苔藓样变等。使用者自觉症状以瘙痒为主,其次为灼热感、疼痛、紧绷感、干燥、头晕、头痛等。

 

  中心特别提醒消费者,使用染发类化妆品前,应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建议进行皮肤测试。自行测试难以判定时,建议到专业医疗机构咨询。使用时需注意身体状况,做好防护。使用后应注意观察自身状况,尤其是头、面等部位是否有皮疹、瘙痒、灼烧感或其他异常情况。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彻底清洗,并避免再次接触此种染发产品。如果症状严重或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建议携带染发产品,可通过所在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部门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若怀疑化妆品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情况。

 

  中心同时提醒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合法渠道购买染发类化妆品。保存购买凭证和产品包装信息,并查看产品成分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许可证号、化妆品批准文号/备案号等信息;选购进口产品时,还要查看其中文产品名称、中文生产企业信息,以防因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产生不良反应。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