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山西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可(拟)直接挂网采购

  • 2018-05-08 16:09
  • 作者:窦洁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中国医药报记者 窦洁 报道  随着三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的公布,各地相关激励措施频频推出。近日,继江苏、贵州、陕西等地之后,山西、吉林也明确,将(拟)直接挂网采购并使用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4月24日,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发出通知称,在吉林省出台新规定或政策之前,暂将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纳入直接挂网采购目录,由医疗机构通过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自行议定采购价格,执行网上采购。


     4月25日,山西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公立医院直接挂网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框定了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范围,包括急(抢)救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常用低价药品、基础输液、二类精神药品、历史采购量小的药品以及列入国家和山西省短缺药品清单内药品。


     征求意见稿指出,各公立医院采购直接挂网药品,实行与供货企业自行议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价格,通过省级平台阳光采购。各公立医院议价采购直接挂网药品时,需参照省平台提供的参考价格并结合周边省份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交易价格,与供货企业合理议定成交价格。采购直接挂网药品的价格原则上须符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药品差比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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